质检资讯|立马电动车、倍特电动车、绿源电动车等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5月1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流通领域电线等8种家用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4家销售者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车速提示音、整车质量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6.13%。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标称江苏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标称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这4批次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实测整车质量超出标准值,根据标准值,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除此之外,还有1批次标称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钻豹电动车不合格原因为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无提示音。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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