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FOF投资总监肖侃宁: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将带动长线资金入市,助力资本市场发展

银华基金 2022-11-08 07:50

作者:银华基金FOF投资总监 肖侃宁

2022年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同日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与《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从内容来看,这两份文件都为个人养老金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和重要的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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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已经成为健全我国养老体系道路上的必然趋势,近期个人养老金政策陆续出台。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将带动长线资金入市,助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同时资本市场也将通过投资收益反哺个人养老金发展,提升对居民养老保障的服务能力。本次《实施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回答了市场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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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范围方面规定,在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

在账户开立方面规定,参加人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

3

在缴费上限方面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后续若提高缴费额度,将直接加大税收优惠,增强居民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缴费意愿。

4

在领取方式方面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采取封闭运营的方式是希望引导居民享有个人养老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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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选择方面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投资选择的自主性加剧了个人养老金可投资品种之间的竞争程度,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设计更兼备安全性与收益性的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保障个人养老投资运作的稳健性,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居民个人养老的水平。

结合《实施办法》,此次《暂行规定》及此前相关政策也将对公募基金的发展产生影响,个人养老金与养老目标基金相关政策规定将指引公募基金朝着提供更具稳健性、长期性与普惠性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而努力,同时在合规、安全运作的前提下提升对居民养老的服务能力。

《暂行规定》中,有几个要点非常值得行业及投资者关注:明确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包括:

01

最近 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5000 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2 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02

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相较6月证监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暂行规定》放宽了养老目标基金的规模门槛。

此外,对于产品费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进一步体现了养老目标基金的普惠性特点。政策对费用进行适当减免的倡导,同时也反映了公募基金提升服务居民保障水平的重要使命。

在销售管理上,《暂行规定》明确对于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具备较强的公募基金销售能力;最近 4 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 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不低于 50 亿元;(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具备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三)与基金行业平台完成联网测试;(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暂行规定》,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需要满足具备较强的基金销售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因此头部及大型公募基金在个人养老金投资中将具备先发优势,同时该规定也体现了个人养老金对于投资稳健性、安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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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基金考核机制与评价原则,《暂行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 5 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 5 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由于特定的养老用途,个人养老金投资具备长期性特点。对养老目标基金的考核和评价周期不得短于5年有利于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考核长期化引导个人投资的去短期化,保障资金运作的稳健性、长期性,真正实现长钱长投。

在平台管理上,基金行业平台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与信息平台、开展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建立系统连接和数据交互。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与基金行业平台建立系统连接,按照基金行业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及技术规范要求与基金行业平台交互相关业务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

结合销售管理方面对于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理解,公募基金进入个人养老金投资需要积极推进与基金行业平台的系统连接、联网测试等工作。

当前发展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需要提高个人养老金缴费意愿,其核心是加大金融机构的营销推广力度,以及提升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水平。账户端优势将有利于银行发展,但同时也可以关注到资产端具备较强投研能力的公募基金将会具有相应的优势。在养老金投资需求逐步释放的背景下,养老目标基金相比其他个人养老金可投资品种具有更高比例的风险资产配置,能够增厚收益,为产品增强吸引力。同时,公募基金也通过设计不同类型的子品种满足投资者个性化的风险需求,降低整体风险水平,为个人养老保驾护航。在相关政策指引下,公募基金将为市场提供更具安全性与投资收益的养老金投资品种,切实履行服务居民养老保障的重要使命。

银华基金是业内最早一批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在2017年在FOF投资管理部成立了专门的团队负责个人养老金的产品储备和投资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了FOF投资决策专门委员会,负责FOF产品包括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决策。在公司统一部署和支持下,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建立较为完备的个人养老金管理体系,建立了从产品设计、投资管理、产品营销、客户服务的完整架构。搭建完成所需的交易、运营、投资、风险管理和绩效分析系统,强化投资团队的打造,专职FOF投资人员7人,平均证券从业经验超过10年,团队成员背景多元,覆盖资产配置、股票市场、固定收益市场、量化等多个领域。另外相关研究、量化、风控、交易的支持团队7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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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发行首支养老目标基金,成为首批发行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发展至今,公司目前已经发行了7只养老目标基金,是国内布局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最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产品类型涵盖养老目标日期和养老目标风险两大系列,产品覆盖了从20岁-60岁的年龄结构的养老投资需求,未来我们还将持续补充和延伸我们的产品链,提供更多更适合的产品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借着政策的春风,继续发扬银华基金在养老金投资上的优势和历史沉淀,沿着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康庄大道不断探索前进,为中国养老金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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