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12-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建立保护监护困境儿童长效机制
FX112正义网上海8月13日电(通讯员肖瑶)沈某某、昌某某二人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熊(化名)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案发前一天,沈某某委托昌某某代为照看孩子几日,昌某某于次日将小熊遗弃至沈某某母亲的暂住地门口后失联。公安机关多次联系沈某某要求其将小熊领回,沈某某以收入过低,无力抚养孩子为由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2016年6月24日,公安机关对沈某某作出行政警告,沈某某仍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由于小熊家属中无人愿意履行对小熊的监护权,在长达二年多的时间内,男孩一直由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代为照看。发现该情况后,宝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在获悉线索后,宝山区检察院实地走访了小熊所在社区和派出所了解案情FX112,就案件性质进行研判,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制发通知立案书要求公安机关以遗弃罪立案侦查,并派员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情况、权益被侵害情况等相关证据,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确认沈某某与小熊存在血亲关系,同时加快刑事案件审查速度,以沈某某涉嫌遗弃罪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沈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宣判后,宝山区检察院持续对本案中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归属问题予以关注,由于小熊家属均不愿履行监护职责,宝山区院积极探索督促支持起诉制度,向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提起撤销沈某某监护权的诉讼。鉴于该看护中心诉讼能力不足,宝山区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经法院判决,撤销沈某某、昌某某对于男童的监护权并将监护权的归属转移至安徽省某社会儿童福利院。该案成为本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将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实行跨省转移的案件,同时该案也成为上海首例困境儿童回归户籍地的案例。
针对此类案件线索发现难、妥善安置难、保障措施无法及时跟进及犯罪预防、综合救助等瓶颈问题,该院组成课题组开展分析调研,形成《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的检察介入路径――以沈某某遗弃案为视角》的调研文章,撰写了《沈某某遗弃案》案例,通过个案提炼检察机关在此类案件中应有的职能作用。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组织编写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收录。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该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制定《宝山区监护困境儿童线索发现处置工作办法》,对监护困境儿童线索移送、处置、法律监督、审判、临时监护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并通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联系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监护困境儿童发现、报告、移送、督办和反馈的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落实《宝山区监护困境儿童线索发现处置工作办法》,将更好地促进监护困境儿童问题的解决。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救助困境儿童是该院延伸未检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继续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全力维护监护困境儿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