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匹凸匹原实控人鲜言被判有期徒刑5年 罚款1180万元

柒财经 2019-09-17 20:01

9月17日,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通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对鲜某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鲜某利用担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B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B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际控制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通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某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1.2亿余元。 

其中,2360万元被鲜某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至案发尚未归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成本账户。 2015年间,被告人鲜某作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个人决定启动公司名称变更程序。A公司更名为C公司过程中,鲜某控制了A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且信息披露的内容具有诱导性。 

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间,鲜某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组,买入A公司股票共计2,520万余股,买入金额2.86亿余元。5月11日,A公司有关名称变更的公告发布后,股票连续涨停。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鲜某作为上市公司A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鲜某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鲜某应当两罪并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前述A公司指向上市公司多伦股份,C公司指向由多伦股份更名而来的“匹凸匹”(即ST岩石,600696.SH)。2017年,证监会曾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2亿元罚款。同时,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5年5月11日,多伦股份发布公告,披露更名和经营范围变更信息。更名后,经营范围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和服务、金融软件研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金融中介服务等业务,还使用了与热门概念“P2P”发音高度接近的“匹凸匹”字样。 

匹凸匹曾表示,公司上述错误行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错误认知,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部门已经对公司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匹凸匹再次将公司名称更为“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变更为“岩石股份”。 

ST岩石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5.61万元,同比增加1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57万元,同比减少46.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777.12万元,同比减少40.6%。 

2018年,ST岩石实现营收11亿元,同比增长528.68%;实现净利润1922万元,同比增长6.57%。报告期内,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收入834.24万元,商业保理业务实现收入654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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