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收跌超6%!拉卡拉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蹭热度”炒作股价

柒财经 2021-11-30 00:02
11月29日,深交所向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拉卡拉股价上涨18.02%。

针对上述问题,深交所要求拉卡拉结合央行新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并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其持有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是第三方支付、金融科技类企业。

2019年至2021年第三季度,拉卡拉分别实现营收48.99亿元、55.57亿元、49.53亿元,而对应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

对此,深交所表示,需拉卡拉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深交所同样指出,拉卡拉需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对于上述事项的说明材料,拉卡拉需在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深交所并向外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11月29日上午收盘,拉卡拉收报28.07元/股,跌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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