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总裁相互罢免?迅游科技收深交所关注函
继终止向浙数文化转让股份等事宜,收深交所关注函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迅游科技(300467.SZ)又因“内斗”,再收深交所关注函。
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9月5日,迅游科技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审议通过《关于免除章建伟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与《关于推举袁旭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此外,迅游科技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袁旭总裁职务的议案》与《关于提议董事长章建伟兼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9月6日,深交所要求迅游科技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就召开董事会审议罢免议案的原因,章建伟、袁旭等三人是否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等,具体包括以下六项。
一是,2011年12月30日,章建伟、袁旭、陈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17 年 6 月 1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目前三人一致行动关系尚未解除。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一致行动协议,核实说明此次董事会各项议案的提议过程、召集程序是否合法,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是否有效,上述三人是否违反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是,请核实说明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罢免议案的原因,控股股东存在的主要分歧或纠纷,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1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以及控股股东的纠纷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是否会影响公司纾困事项的推进。
三是,请结合上述问题,核实说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否仍旧成立,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四是,请核实说明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因及依据,相关股东是否需要回避表决,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五是,请袁旭说明与公司对外投资标的逸动无限、雨墨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投资事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规行为;请公司说明与逸动无限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请章建伟说明提议中所列事项是否属实,并提供相关证据。
六是,其他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形。
官网显示,迅游科技成立于2008年,2015年5月于深圳创业板上市。产品包括迅游网络加速器、迅游国际版、迅游手游加速器以及光速大师。
企查查显示,章建伟、袁旭、陈俊为上市企业公示实际控制人。2019年8月20日,袁旭质押股份2230.36万股;章建伟质押股份1929万股;陈俊质押股份1581.46万股。目前,袁旭持股9.99%,章建伟持股9.71%,陈俊持股7.08%。
值得关注的是,迅游科技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关于章建伟与袁旭之间相互罢免的“内斗”。
关于罢免董事长章建伟,合计代表迅游科技16.35%表决权的股东袁旭、陈俊共同提议免除章建伟的董事长职务,理由为:章建伟作为公司董事长,缺乏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主营业务的理解,长期缺席公司战略制定、经营管理。
对此,章建伟投反对票。理由为公司章程未规定董事会有权罢免董事长,依法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且袁旭、陈俊提出的罢免章建伟董事长的事由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关于罢免总裁袁旭,章建伟提议罢免袁旭总裁职务,理由为:袁旭提供材料显示其与 迅游科技对外投资标的逸动无限、雨墨科技的实控人均存在背靠背的非经营性大 额资金往来,涉嫌从公司对外投资中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上市公司已经起诉了逸动无限,该笔投资已给公司带来了1.35亿的投资减值损失。
以及袁旭涉嫌故意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违反忠实义务;按照《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之第(五)条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和高管;长期不向董事会汇报经营层各项工作进展,甚至有阻挠董事长听取公司经营分析会的动作。
对此,袁旭投反对票,理由为袁旭长期担任公司总裁,同时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具备丰富的互联网行业经验,组建了核心经营团队,深入公司经营管理,更适合担任总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