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捞财宝、证大财富涉嫌非法集资,法人戴志康自首
刚刚(9月1日12时3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发布了《关于“证大公司”案件侦办的情况通报》(下称《通报》)。
依据《通报》信息,2019年8月12日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
2019年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戴志康。
据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经警方调查,“证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旗下“捞财宝”线上理财平台(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本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中指出,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平台均系“证大公司”旗下对外借款平台,涉及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从通报发布之日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追缴。
《国际金融报》记者此前独家调查获悉,证大金服做线下理财起家,后来发展线上(网贷平台),本来说线下全部清掉,但线下摊子没办法一下子收掉,后来又说有一部分债权可以通过线下购买。
有投资人对记者表示,“是不规范,监管办法出台以后,证大理财经理也和我们讲,原来的线下业务要转到线上来,线下资产逐步在清,但结果还是保留了一部分债权,仍有一部分是线下做的,并没有清完。”
(国际金融报记者 余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