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报出错,高管罚钱?美证监会主席放话:希望在我任内落实
这是一项多年未曾落实的政策。
据彭博社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当地时间9月22日表示,期望任内完成制定有关上市公司业绩报告犯错后追回高层薪酬的规则。
2010年7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根据该法案,SEC需就上市公司追回企业高管不当薪酬事宜制订规则。奖励快速交易和重视短期收益的做法曾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詹斯勒表示,需尽快落实相关规则,但并未提及具体时间。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21世纪接连发生的安然丑闻和金融危机,都被认为与高管过高的薪酬有着内在关联。
危机的扩散和民众的不满,使得高管薪酬的法律规制在美国成为当务之急。一系列旨在矫正高管薪酬畸高问题、实现薪酬安排“实质公平”的改革举措被相继提出。
典型代表有以下两项:第一,在大萧条时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试图建立、运用禁止“浪费”规则,以宣告过高的高管薪酬无效。在“Rogers v.Hill”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当公司的奖金支出与高管工作价值缺乏关联时,该项奖金支出构成对公司资产的浪费,应为无效。
第二,在数次金融或经济危机期间,美国政府均曾考虑通过“惩罚性税收”和“工资帽”(工资上限)实质性地调整高管薪酬。例如,1932年,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曾提议对高管薪酬超过7.5万美元的部分额外征收80%的税,且不允许公司就此项薪酬支出申请税收抵扣;罗斯福新政时期,国会要求对接受联邦援助的行业、公司的高管设置“工资帽”,比如铁路行业为6万美元、航空邮递业为17500美元。
反观此次疫情之后,美国一些大企业还在想方设法给企业高管加薪。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前100家雇佣低收入员工数量最多的企业中,有51家在去年为其高管平均涨薪29%。与此同时,大部分公司依旧针对低收入员工进行了裁员,从而降低员工开支,平均下降了2%。
记者 袁源
特约作者 周烨
编辑 程慧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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