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及相关责任人被罚22万 涉给予投保人合同外保费回扣等
日前,据营口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营口市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2万元。
具体来看,国寿财险营口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办理的部分车险业务中,存在以返还现金的方式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行为,金额共计13.43万元。
且在2021年1月、3月,通过虚列2笔宣传费、2笔广告费方式,套取费用13.42万元,用于补贴上述返还的合同外利益,涉及车险业务578笔,保费148.78万元。
国寿财险营口中心支公司还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将保费金额为128.20万元的公司直销业务虚构为高某等10名个人代理人的个人代理业务,套取手续费15.68万元,涉及保单628笔。
综上,国寿财险营口中心支公司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将直销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业务套取手续费,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营口银保监局对其合计罚款17万元。
此外,该支公司两名直接责任人李荣辉、王加满分别被营口银保监局处以4万元、1万元的罚款及警告。
据悉,这已不是国寿财险今年收到的第一张罚单了。
7月8日,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寿财险曲靖中心支公司因“办理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支付超额手续费”违法行为,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对其直接责任人苏保宏、蔡鹏程分别罚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上半年,黑龙江银保监局及地市银保监分局共接收涉及保险业消费投诉3725件,其中人身保险公司2872件,国寿财险占223件,位列人身保险投诉量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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