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30人论坛研究员宋战平:因涉不正当竞争,保险行业严禁打折、免费等宣传
文/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新经济频道、柒财经联合出品
如今,在大数据等硬核科技的推动下,各大产业在积极地进行数字化转型。保险科技成为保险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变的推手。可以说,科技正在革新保险业发展生态。以网络为媒介的互联网保险凭借的服务便捷性站在行业风口之上,特别是疫情之下,为保险行业线上化运营按下加速键。
可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行业滋生出诸多乱象。近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个别互联网平台涉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部分保险机构存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突出、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销售误导和投诉纠纷较多、销售和技术服务费用虚高、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整治与规范。
针对互联网保险如今问题及日后的发展,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新经济频道于近日专访一位资深保险行业从业者——新经济30人论坛研究员宋战平。据悉,宋战平在保险行业深耕了13年之久,对保险商业模式、营销模式、运营模式等有着深刻且独到的见解。
1、相较于传统保险,互联网保险最大不同是什么?
答:互联网保险产品主体仍是保险公司,只是在互联网平台渠道上销售,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不用将传统保险和互联网保险区分那么清楚。
不过,若论及两者的区别,传统保险的功能较复杂,具体可以以附加险的形式组合叠加, 产生更为丰富及更宽广的保障内容。
互联网或者一些新型的渠道保险,它们更像快消品,像场景类的保险产品——航意险、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再比如百万医疗险保障期限仅有1年。这样产品性质导致消费者很容易快速挑选并下单。
另外,传统保险产品销售涉及4个环节,即需求唤起、方案呈现、决心的确定以及最后的成交确定;而在保险机构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基本上跳过了传统保险前期的各项环节,消费者可直接进行购买。所以,互联网保险呈现出简单、快捷、方便,劣势就是不太能够持久的进行风险管控。
做一个比较形象的比喻,传统保险的销售更像“量体裁衣”,如去一个高档服装店,店家会根据消费者体重、身高、肤色、年龄等来搭配颜色、布料、尺寸及款式。而互联网上的保险销售,消费者可直接在网络上浏览图片、尺码等进行购买。
2、互联网保险模式中,产品有哪些方面,消费者在理解上存在困难或误区?
答:消费者在保险产品上容易产生偏差。曾经一段时间,互助项目受到大量消费者的追捧与关注,产生很多现象级的爆款产品。很多人以为加入的互助项目是保险,为其一直提供服务,可如今这些项目很多都被叫停。
而更严重的是:消费者被耽误了配置更为有效的终身型的保险产品的机会。
按监管办法,保险产品要有明确的保险额度,保障范围、保险期限、保费缴纳以及除外责任。可是因为这些文字复杂且篇幅较长,特别是网上的消费者,在没有人指导下他很可能就会直接点击确定,把最重要的内容跳了过去,为以后可能的理赔带来纠纷隐患。
3、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在下单购置前必须要了解清楚哪几个问题?另外,还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消费者在购买任何商品时,都不要对这个产品所达不到的功能心存幻想,现实生活中没人把冰箱当空调用。此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这份产品提供多大额度、多大范围、多长时间的保障。
假设遇到保险责任事故,消费者应提前知晓赔付的具体流程。之所以很多人诟病保险,是因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为保险无所不保、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忽视了保险的关键构成,即除外责任。而这些在相关合同中都有明确提示。
4、社交平台上,保险(经纪)机构在推销时会采用“首月1元”“免费领取”等话术。这背后产品逻辑是什么?这样营销存在哪些问题?
答:针对零元、或者首月一元,银保监会已发出消费风险提示。实际上这种提法违反了保险的设计原则,即费率厘定。只要是看到“首月1元”,就是噱头、销售误导,或是隐瞒跟保险产品相关的重要信息。
5、互联网保险产品介绍页面是否有义务将注意事项用加粗、标红等方式标注上?为什么?
答: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保险合同需将重要部分作出特别的明示,比如加粗、加黑、加阴影等,足以引起消费者关注。
6、对于保险销售,你觉得该如何最大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答:保险属于一个强监管行业。银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一些信息,包括准备金充足率、最近一季度的准备金的评估的得分高低等。
保险作为一个非必需品和非实物性的产品,希望通过简单的比较条款或比较保费这些手段,就能消除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不现实的幻想。
此外,任何保险公司的产品都需要备案的,某些产品还需要审批。从这个角度而言,国家(银保监会)替消费者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最后,我国还有保险法来强制解决上述问题。
7、大家在购买传统保险的时候,会有业务员面对面的介绍保险产品,而现所谓的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没有这个环节的,这里边是否存在一些无形障碍?
答:会,从两个方面阐述。第一个方面,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互联网保险产品期限通常较短、发生责任事故概率较传统保险低,消费者若只想用一分钟购买一份保险,不大可能花费半个多小时去看除外问题,这符合快消的特质。
第二个方面,产品设计方面,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均要求保险条款通俗化,但对于无形无质的商品,更进一步简化条款,这个事情较难做到。
此外,能搬到互联网上去销售,即表示这类产品不需要传统线下的业务员来详细讲解。如果消费者在没有详细阅读除外责任或重要的信息时,购买了产品,只能风险自担。
8、近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请问,该通知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及相关机构会有哪些影响?
答:首先,银保监会下发的通知中提到一些乱象,其中有所谓“免费”之类的宣传。与其他行业不同,保险行业是不允许出现打折、免费之类宣传,因为涉及到不正当的竞争或是商业贿赂。
其次,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第一是要挑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平台,先开展自查,监管机构抽检。通过观察这些平台自查自纠的效果,从而获得一定的治理经验。
同时,我了解到监管部门对一些比较著名或违规比较严重的平台,已采取了对机构负责人约谈及罚款整顿。后期可能会对这些平台开展更严厉的监控,比如禁止开展新业务以及取消资格。申请一个中介公司或者代理公司耗时耗钱,一旦被取消掉或者是暂停一段时间的资格,都是非常严厉的后果。
未来,在行业协会监督下,保险公司及消费者共同参与和推动下,提高国内消费者保商意义重大,即如何正确购买保险或应该买什么样的保险产生足够的认识。我相信,这样的乱象会逐步减少,甚至把它清理干净。
9、现在一些新的这种互联网保险产品,它的宣传:带有最高保额500万、限量销售30份等诱导点击这个情况是否是不允许的。
答:不光在《广告法》中不允许使用绝对词,《保险法》中同样明确,禁止“第一”“最”等这一类绝对词。
保险是不允许打折和赠送,虽然这是某些平台在线上渠道推广保险产品的常用手段。此外,“仅限X份,限时停售”这种行为被监管部门定义为“炒作停售”,同样也是不被允许的。只要见到这种宣传方式,我们完全可以提醒消费者,十有八九是个坑。
10、未来,互联网保险的生态到底是什么?
答:在国内,互联网保险发展方兴未艾。无论区块链、云计算等全新的、抓眼球的技术如何跟保险结合在一起,都无法改变保险最本质的内在。
强监管之下,保险是有法律、备案及审批等前提下产生的一类功能性产品。如果新科技能加深保险消费者体验感,保险机构通过新科技更加精准地进行风险筛查,新科技促进保险行业朝着良性方向发展的话,当然是乐见其成的好事!不过从目前来看,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