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案件6600件,标的1100亿

国际金融报 2019-08-22 14:20

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值此之际,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9年学术研讨会召开。

在会上,相关领导对上海金融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梳理,与会专家以“金融司法与金融改革开放”为主题进行了探讨。

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它的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2018年8月20日,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图片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介绍,一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金额超过1100亿元。同时,上海高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回应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先后出台了专项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和具体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关于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加大对科创板案件的执行力度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而上海金融法院肩负着集中管辖科创板案件的重要职责,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说:“我院把(集中管辖科创板案件)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上海金融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3条意见,并专门成立课题组。

林晓镍表示,法院方面有必要加大对科创板案件的执行力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优先用于民事赔偿制度,有效弥补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完善涉科创板案件执行风险研判和股票处置制度,建立对证券侵权案件直接责任人的先行执行工作机制,也就是追首恶的机制。提高证券侵权行为直接责任人的违法违规成本。

近来,某些上市公司爆雷,甚至有白马股出现严重的财务造假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律师卢文道表示,面对这些情况,我们需要加快推进证券法刑法的流程,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落实到市场实践中,让注册制改革真正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支持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从1991年到现在,上海建立了完备的市场体系,成为金融机构最重要的集聚地之一,截至去年底,上海的持牌金融机构已经达到1600多家。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上海金融法院应运而生。

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介绍,上海法院从2008年开始在各级法院逐步建立起了三级法院的金融审判体系,之后又建立了司法公开制度,这些年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力度很大,同时创设多元化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这些已经给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制环境建设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然而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道路上,上海也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吴弘说:“关于信用环境建设,包括营商环境更加透明化的问题,关于司法环境面向国际的问题,关于法律服务的问题,关于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问题,这些还需要加强。”

吴弘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了五点建议:首先是发挥金融法院更大作用;第二,建立审前的中立评估制度;第三,探索金融司法面向国际的问题;第四,长三角法院建立合作,尤其是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一定要长三角共同努力。

“如何成为全球举足轻重的要素资源配置中心,如何成为全球的重要的定价市场,如何成为全球的财富管理中心,我认为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上海期货交易所委副书记、监事长陆文山如是说。

近期,上海自贸区增设了临港新片区。吴弘表示,“关于自贸区,我们说支持新片区加强国际商事中心审判体系建设,意味着接下来上海法院将围绕国际商事审判做一系列工作。”

(国际金融报记者 吴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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