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农村快递“二次收费”不能一刀切
近日,农村快递“二次收费”现象被国家邮政局点名批评,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公开表示,“清理农村快递‘二次收费’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必须进行。”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采访四川、贵州、安徽等多地农村快递网点后发现,部分快递网点的确存在“二次收费”现象,价格从1元到5元不等。
“现在末端快递网点收入太低,件量并不多,如果不加一点费用,我们没法做下去。”安徽某农村地区一名快递网点老板李晨(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家整治“二次收费”或是为了规范价格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但如果不依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而只是“一刀切”,最终受损的可能还是消费者。
“二次收费”缘何而来
所谓“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在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这类情况一般较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或农村地区。
日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了《四川省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四川全省为期3个月的调查中,34.2%的受访者表示曾遇到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情况,数额多在1元至3元之间,并且,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陈燊(化名)是安徽某农村地区一名小学老师,他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之前去村口一家圆通网点取件,对方收了1块钱,说是保管费。”此外,记者获悉,四川部分农村地区,快递网点二次收费最高达5元。
李晨告诉记者:“收费从2017年开始,由于快递收件价格越来越低,末端的派费收入也越来越稀薄,我们只好加收一点额外费用。”
据了解,从2017年起,快递企业开始打“价格战”,至今已愈演愈烈。此前,本报已有过报道,由于快递“价格战”正酣,快递收件价从5元降至4元,再降到3.5元,有地区甚至降到2.8元。与之相应,末端网点的派费收入也从1.5元降到1.3元,再降至1.1元。
“在农村地区,我们去县城取件本身就要付出很多,包括时间、精力、油费等,这些都是成本。在派费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我们经营压力非常大。”李晨对记者表示,对冲派费收入下滑是农村快递网点“二次收费”的根本缘由。
快递专家赵小敏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二次收费”现象长期存在,除了因为价格战导致价格无序,还因今年上半年监管机构的整改通知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同时,快递公司总部对城乡农村网点的重视程度也不够,缺乏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和产业联动机制,层级过多,没有与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有效结合。
整顿能不能“一刀切”
尽管“二次收费”有其成因,但并不代表这一做法合法合规。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快递企业和消费者在形成寄递关系后,实质上就达成了一个商业契约,价格本身已经包括了寄递全程各个环节的成本,除非是事先告知要另行收费,否则终端不管距离多远,既然已经承诺,就没有理由再次向用户收费。其次,将原本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这种转移成本的做法,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地道,而且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对此,相关部门也予以高度重视,刘君称之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另据媒体报道,日前,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召开约谈会,对申通、中通、圆通、韵达等4家快递公司进行约谈,明确要求停止取件“二次收费”。
赵小敏表示,相关部分对此予以特别关注,一方面是因为“二次收费”扰乱了价格秩序,另一方面,这与目前国家大力推动的农村建设、提升农村竞争力和消费能力的方向相违背。
不过,赵小敏还指出,监管方面应该有一个时间表,要谨防“一刀切”的监管模式。相关部门要在有序、标准化的时间表下,让快递公司明确了解:何种情况下罚款,何种情况下吊销经营许可证,何种情况下需要总部负主体责任。有了这些,市场化和行政命令才能实现更有效的结合。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资深快递业分析师杨达卿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尽管“二次收费”屡被质疑,但要客观看待农村快递“二次收费”的合理性。“二次收费”未必尽错,解决该问题,既要回应消费关切,也要基于农村市场的客观现实:一则,需要加快推进行业资源整合,在有序竞争市场下,头部快递企业才可能真正增加农村市场投入并规范服务;二则,需要政策监管层面加以防范,既要在合理价格区间给予网点自主浮动的空间,也要通过法规杜绝随意的“二次收费”或恶意加价;第三,需要消费者强化权益保护意识,以合理的方式维护权益,抵制不正当收费。
(国际金融报记者 汪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