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之下,4S店依旧在捆绑销售保险……

国际金融报 2019-08-14 19:42

4S店员工

“所有消费者在我们店购买新车,头一年都必须在我们店购买车险。这在全国都一样。”

4S店员工

“你这么强势要求不在4S店购买车险也可以,但厂家原本给的1.2万元优惠价,就只能给你优惠8000元了。”

8月12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走访了上海浦东新区的多家4S店,当问及是否必须在4S店购买车险时,得到了上述基本一致的回复。

某4S店内部员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4S店和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协议,除了手续费外,4S店会要求保险公司一年的事故车送修要达到一定数量。同样,保险公司会要求4S店一年的保费也要达到一定数量。

捆绑销售

4S店销售新车车险,在4S店的销售顾问们看来,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好事儿”。

上海浦东新区某4S店销售顾问李全(化名)向记者细数道,“在我们这买保险,和在保险公司买的价格基本是一样的,我们和太保、人保、平安等多家大型保险公司都有合作。”

小李称,在店里购买车险,购车优惠1.2万元,但不在这买,购车优惠就要少4000元。

“实际上,绝大多数客户都会选择在我们这买,有购车优惠,买保险也只是顺便的事。”为了尽力说服记者,小李连忙补充,“你放心,我们不会给你推荐盗抢险、刮痕险之类的险种,只有基本的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等,保额多少、选哪家公司都由你们来决定。”

理赔服务如何?据另一家4S店的销售顾问张晋(化名)介绍,4S店都有定损点,车主碰到小擦小碰可直赔理赔,方便快捷。

不过,据记者走访了解,部分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并不多。“我们店主要推荐中华联合的车险,因为是长期合作,理赔会方便且快速很多。”某4S店销售顾问王笑笑(化名)告诉记者。

利益驱使

新车车险,一直以来都是4S店和保险公司“抢食”的主阵地。

一方面,4S店作为一个车险销售的强场景,客户资源精准且量大,这也是保险公司长期依赖4S店作为销售主渠道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4S店销售新车本身利润微薄,甚至亏损,而车险及相关增值服务已经成为其赚取利润的重要来源

某4S店内部员工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现在4S店的日子可不好过,靠卖车几乎赚不到钱,如果是卖新能源车的,还得拿钱垫几个月的国家补贴给消费者。新车车险显然是最好的‘现金奶牛’。”

据该内部员工透露,保险公司给到4S店的佣金大多为20%至40%。此外,双方还会签订一份协议,4S店会要求保险公司一年的事故车送修要达到多少。同样,保险公司会要求4S店一年的保费要达到多少。

记者查阅部分互联网中介平台发现,交强险佣金比例基本是统一为3%,商业险佣金比例则差别较大。比如,“老三家”的佣金比例大多为16%,而其他中小险企的佣金比例为20%至32%。

据某熟悉车险市场的业内人士介绍,4S店的议价能力相比其他中介平台会强一些。不过,“报行合一”下,佣金比例都不会太高,最多也只会高出几个百分点。

该业内人士还透露,大部分中介平台都上不了新车的保险,原因是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了限制。

难解之题

表面看来,4S店捆绑销售新车车险是一个“三赢”的好生意。4S店能赚取更多利润,保险公司能获得高额保费,消费者也得到了方便和优惠。

但实际却是,4S店捆绑销售车险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导致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丧失了对客户资源的掌握,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买新车必须购买车险涉及到强制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拒绝。而通过优惠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但从法律上讲,可能不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是否给予优惠,以及给予优惠的比例,均取决于4S店”。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很难改变。除非监管部门取消4S店的保险代理资格,或者明令规定4S店收取的保险佣金最高不得超过新车价格的一定比例。”

在郝演苏看来,政府要有决心,统一制定新车保费占新车出厂价格的百分比,谁违规就取消销售资格,才能奏效。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也表示,保险公司分销渠道关注性价比,渠道分散化虽能降低其对某一类渠道的依赖,但4S店在汽车销售和使用链条中的作用强,其作为渠道的性价比是较高的,作用难以替代。

“保险公司既要与4S店合作,分享其在汽车消费链条中的市场地位,促进保险消费,也应当加强与汽车消费者之间的直接联系和信任。”王向楠提出。

监管“亮剑”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已于近日下发《4S店兼业代理机构捆绑销售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各银保监局和持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的4S店开展自查整治和抽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捆绑销售车险等市场乱象开刀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工作分为4S店自查整改、各银保监局开展重点抽查以及报告总结三个阶段,时间从2019年8月起至10月18日。

在自查整改阶段,要求各银保监局先组织辖内具备兼业代理资质的4S店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务必全面覆盖排查主体,做到广覆盖、无死角。一旦发现存在捆绑销售、违规套费、操作不合规等情况,必须立即整改,果断处理,切实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在重点抽查阶段,由各银保监局开展监管抽查,检查对象选取务必做到重点突出:一是社会反响强烈,被新闻媒体曝光过的持证4S店必须纳入抽查范围;二是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持证4S店必须纳入抽查范围;三是有信访举报线索的持证4S店必须纳入抽查范围。具体检查数量由各局自行确定。

在总结报告阶段,要求各银保监局于2019年10月18日前,向银保监会中介部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实施、自查情况、抽查情况、行政处罚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与无证4S店合作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与不具备代理资质的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严厉打击保险公司通过其他渠道套取费用向4S店账外支付的行为,对协助保险公司套费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形成监管合力、彻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车险改革。

(国际金融报记者 罗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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