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钱从哪来
6月10日,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发布,六大方面20条重大举措的详细谋篇布局,成为引爆全国舆论焦点。
浙江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及社会文化内涵最丰富的超级大省之一,尤其针对浙江作为本轮互联网巨头反垄断的第一阵地,以及“内卷焦虑”持续成为当下社会热点话题之时,让很多人一开始都对在如此发达大省搞“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到底如何用意各有猜测。
但这不能阻止这个新热点成为资本追逐的焦点,今日,A股的浙江板块多达24只个股封板,成为当日最强地域板块。
资本的认可,并非只是为了一顿炒作割韭菜。
但长远视角看,这会是一个新时代来临的前奏。
那么,这个共同富裕示范点,到底如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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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目标、七大关键措施
《意见》提出了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到2025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
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所谓共同富裕,并不是均贫富,也不是同步富裕,而是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它不仅是社会发展概念,更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
一直以来国家都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如今在“十四五”开局、我党百年征程的历史性时刻,中央作出推动共同富裕重大战略部署,意义、信心及决心都是无比坚定的。
在《意见》的重要表述中有不少关键具体措施是已经一直在贯彻的政策,也有一些新增的政策尤值得关注,如:
1. 2025年基本构成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2035年城乡居民收入达发达经济体水平。
2.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3. 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
4. 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分配格局,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扩大中等收入。
5. 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
6.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7. 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向上向善,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
上面的每一个点,牵一发动全身,最终推行下来,必然对当下相应领域格局产生巨大变化。
比如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做强做大左右国有企业,这是关联到当下的互联网巨头反垄断,社会内卷、躺平等民生热点,很让人联想到资本急速扩张对社会劳动力关系造成的某些不利影响。通过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和平滑社会焦虑成为新举措。
又比如可能引发富人关心的“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等明确政策指示,直逼富人阶层的收入、财产分配等敏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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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浙江?
很多人都质疑拿浙江这种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在前三的经济大省当示范点的科学性和未来推广下去的可行性。毕竟有违统计样板标准,浙江不处于经济/教育/社会贫富分化等维度的中位区间,甚至本身已经处于相当富裕的阶层了。
2020年浙江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96倍,是全国31省中贫富差距最均衡的前三地区,远低于全国平均的2.56倍。最高最低的市居民收入倍差1.67倍,是全国唯一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超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但实际上,中央对此是有深谋远虑的。
示范区,不是讲群体代表性,而是讲榜样性,所以要整体富裕程度和发展均衡都很不错,并且容易推进改革的地区。
浙江素来具有强烈的探索改革创新意识,除了阿里淘宝的根据地杭州,温州也是闻名全国的商业经济创新先行者。
过去10年,浙江增加1014万人,人口增量仅次于广东,位居全国第二。所有地市人口都实现了正增长。
此外,浙江的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整个浙江超过9成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且占GDP比重超6成。
同时,这种经济结构也让决策层有足够多的样本对资本扩张的模式及社会影响进行研究参考,很适合当地国企参照对比学习改革创新,去做大做强,同时对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分配格局进行优化,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举措进行试验。
改革开放40年到如今,中国的综合经济实力整体提升翻天覆地,跃升成为全球最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几乎消灭了文盲、绝对贫困,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全面改善。
但现在,当下中国面临的宏观形势严峻,对外不必说了,中美成为长期趋势,全球产业去中国化呼声又起。对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人口增速不断下滑,去地产提消费的经济结构转型艰难推进,社会经济结构严重不平衡,可以说中国现在面临内忧外患的压力很大。
刺激市场活力,提振农村经济,发展内循环促消费战略成为当务之急。这种情况下,集中力量以打造浙江共同富裕的样本,然后加大推广普及,不失为一个快速突破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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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富人阶层该担心吗?
在《意见》所指的政策中,分别对高、中低收入的措施都有明确指示。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制度障碍,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等可以提高收入水平,扩大收入等政策,这些都民生大热点。
但这些领域都是历来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触动的利益关系最多最复杂,这只能在很长的时间跨度去慢慢消化。
相反,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等措施对高收入阶层来说反而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做得到的措施,富人阶层不一定乐于看到。
起码对于他们来说,政策并不会对他们的收入与财富动手,但多少意味着未来赚钱要更加规范,过去无序野蛮生长,通过宣扬966,压榨打工人超额利润的躺赚时光难再有了。
但如何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这是一个非常考究公平把握能力的敏感问题,这在文件里也无细则,但既然提出来了,肯定有办法。根据国际经验,累进税、房地产税这些都有可能出来的。
所谓“第三次分配”,说白了就是在第一次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以及第二次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再分配之后,再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这个理论最早是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其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来的。
第三次分配没有法律规定,只是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
但个人合理合法财富收入的支配,属于个人的法律权益,法律绝对不会强制性要求富人们“第三分配”。
在当下中国富豪阶层,巨额慈善捐赠的不算少,有很多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的知名企业家出手动辄上亿的,比如玻璃大王曹德旺、万向集团鲁冠球家族、教育界著名的邵逸夫、腾讯公益陈一丹等。
但相对个人家族财富不断创最快最高新历史的海量中国富豪群体来说,这些人的占比还是凤毛麟角,实在太少。
目前中国总体的“第三次分配意识性”还难以称为成气候。美国的慈善业虽然掺杂着避税的利益功利,但身价数千亿的比尔盖茨、巴菲特、乔布斯家族等甚至可以裸捐,这种程度相对中国现在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所以当下中国的合理高收入调节,可能还更多还是需要政策及时间去实现。
无论如何,未来如何向上向善回报社会,将是未来企业家要时刻面对的思想题。
可以预想,国家将会在建立健全回报社会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方面会有相关的引导方针出来。
到时候,中国又会冒出多少让国人为之惊叹慈善富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