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监事会另有隐情?监事会主席称被罢免因接收股东提案
财联社(郑州,记者 张克瑶)讯,8月7日晚,新潮能源(600777.SH)公告称,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当天15点召开,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推举刘思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过,本次会议是在监事会主席陈启航未出席的情况下召开,刘思远当选意味着陈启航被场外罢免成为“前任”。陈启航告诉财联社记者,会前自己曾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因会议流程问题拒绝出席;至于被罢免,跟7月25日在公司接收中小股东的提议文件有关。
财联社记者就陈启航反映的情况致电新潮能源董秘张宇,截稿前未能成功。
监事会主席连续两次未出席监事会会议
陈启航上一次作为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是在今年4月24日,当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但在8月2日、7日召开的两次监事会会议,陈启航均未出席。
据了解,新潮能源8月2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会议于当天通知并在当天15点30分召开。陈启航表示,8月2日会议时间与自己处理其他工作的时间冲突,因此未能出席。
新潮能源公司议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显示,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在陈启航看来,8月7日监事会会议召开流程存在问题。陈启航告诉财联社记者,依照正常流程,监事会会议由自己或其他监事提议召开会议,但8月7日的会议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知召开,这不符合公司议程,因此自己拒绝出席8月7日会议。
被罢免原因为接收中小股东议案?
陈启航被罢免似乎是新潮能源“内斗”的延续。
今年7月12日,新潮能源中小股东申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现任董事会等提议文件被扔进垃圾桶,由于10天内没有收到公司任何回应,7月25日中小股东代表再次来到新潮能源北京办公室,陈启航现场签收提议文件。
有消息称,陈启航被罢免就是因为7月25日接收中小股东提议文件。财联社记者就此消息向陈启航求证,陈启航称“这两件事情肯定有关联”。
知情人士透露,8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仍将中小股东提议文件称之为“造谣诽谤的不实材料”,并指控陈启航“作为监事会主席,从未就此事与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监事有过任何沟通,未能建立与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未能发挥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职责。”
陈启航否认了指控所述情况。陈启航透露,自己接收中小股东提议文件的7月25日,公司董秘张宇就在公司,自己在公司前台接收后就将提议文件交给张宇,但张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接收提议文件。
公开资料显示,陈启航系新潮能源股东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绵阳泰合)实控人,绵阳泰合也是递交提议文件的中小股东之一。陈启航表示,接下来自己仍然会行使监事权利,继续向公司反映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