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亿银行资金因涉诉被冻结 深大通收深交所关注函
财联社(广东,记者 徐学成)讯,因涉及重大诉讼,深大通(000038.SZ)逾3亿元(人民币,下同)银行资金遭冻结,深交所因此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该情况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深大通于8月6日晚间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原告)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7月25日受理。
在本次诉讼中,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返还原告投资本金3亿元并按预期投资收益率8.5%支付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的收益(暂计至2019年7月19日收益为2,026,027.40元),并要求深大通为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向原告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原告亦已向法院申请冻结深大通银行账户,深大通累计被冻结银行资金3.29亿元。
深大通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的一则公告说明了这一情况。当时,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900万元与原告、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同期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中约定,深大通对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差额补足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深大通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7650万元。
当时,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为深大通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3.57%的股份,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大通披露的公告,《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分别在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7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审议通过。
在前述重大诉讼公告中,深大通方面并未就为何被提起诉讼作出说明,但超过3亿元的银行资金被冻结,还是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深交所于7日发出关注函,要求深大通方面详细说明公司银行资金及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详细原因、进展情况和具体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上述《差额补足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不利于维护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
对此,财联社记者亦多次致电深大通,但截至发稿前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深大通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由于本次诉讼事项还未开庭审理,尚无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