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京沪地区银行经营贷门槛和利率现“双上调”对违规贷款全面开展自查

财联社 2021-02-02 09:52

财联社(北京 上海,记者 姜樊 高萍 孙诗宇 )讯,继周末北京、上海两地监管重磅发声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后,近日,这两地已有部分银行提高了经营性贷款的门槛,部分股份制银行还上调了经营性贷款的利率,同时大部分银行都进一步加强了贷款审核力度。

多家银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收到北京银保监局自查通知后,已第一时间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并要求各级行务必做好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类贷款资金用途的自查工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提高“经营贷”门槛主要意在防止经营类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就贷款利率而言,从短期来看,在支持小微企业背景下,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普遍上调的动力不足,但长期来看,存在灵活调整的可能。

两地部分银行“经营贷”门槛提高

上海一家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上周五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后,银行对经营性贷款审核更加严格。针对股东新入股、公司没有经营、没有流水、没有办公场地的情况,客户申请“经营贷”限制较大。“若要申请该行经营性贷款,贷款申请人较此前还需要额外提供公司的开票、公司对公流水、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以及支付凭证等。”

此外,目前该行申请“经营贷”的准入条件,相较于此前,在企业成立时间以及股东入股时间方面均有所拉长。上述银行人士透露,该行目前申请经营性贷款需要公司成立三个月以上,并且申请人需要提供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另外,申请人需为法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且入股超过3个月。

不仅仅是上海,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亦发现,北京部分银行的经营贷也提高了门槛。

“相较于此前,我们现在申请经营性贷款需要增加企业流水、水电费发票、房租合同、员工工资等材料。同时,我们也延长了企业设立的时间。”北京一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直言,这可以杜绝一些购房者通过空壳公司来借“经营贷”购房。

北京一家贷款中介也向记者表示,现在有部分银行经营贷门槛明显提高,需要提供的材料增多。该中介称,有的银行增加了经营地的水电费发票、房租转账流水,有的银行已要求公司股东入股时间需达三个月以上。

不过,也有部分银行目前经营贷审批准入方面尚未有明显的变化。上述中介人士亦表示,“有的银行目前还是跟之前是一样,形式上合规就可以。”

北京已有银行上浮“经营贷”利率

除门槛提高外,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个别银行的“经营贷”利率也出现了上浮。北京某股份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行经营贷利率上浮到4%-5%,以前为3.85%。而上海一家银行人员在向记者介绍“经营贷”时表示,按照评级和公司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利率,该行经营贷的利率为4%-4.75%。

不过,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尽管部分银行有针对性的提高了特定贷款种类的利率,但银行对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利率并没有做出调整,因此并不影响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当下按揭贷款利率平均在5%-6%,“经营贷”只有3%-4%,因而使得大量的投资需求、改善需求使用了“经营贷”,存在“套利”的现象。

柒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毕研广表示,目前个人经营贷利率上浮,一方面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年关将至及疫情的零星反复,银行放款较为审慎。另一方面,目前一些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相对过热,出现变相首付贷或者利用经营贷套钱炒房的现象。银行提高门槛和利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上杜绝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利率合理空间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和整个实体经济情况。”毕研广表示,目前来看,个人经营贷款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LPR已连续9个月未出现变化,不排除未来上行的可能。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短期来看,因为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基调未发生变化,商业银行总体上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上调可能性不大。而从中长期来看,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后期经营贷利率或会存在上调的可能,且经营贷款审核条件将会更加的严格。

北京地区银行已开启全面自查

据了解,为落实监管通知,北京多家银行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面开展自查。

某国有银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自收到北京银保监局自查通知后,已第一时间要求辖内分支机构严格执行规定,务必做好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类贷款资金用途的自查工作。

“我们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全行要坚决贯彻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合规开展业务。”上述人士表示,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要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本次自查工作做到涉及贷款全面自查、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严从重问责处理。

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另一家银行工作人员亦告诉记者,该行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正在落实自查,严防“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上周五,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针对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问题,监管部门要求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并要求各银行对2020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继上海之后,北京银保监局周六下发通知,要求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多部门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对违规银行从严顶格处罚,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据了解,日前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北京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联合签署了《关于稳定首都房地产市场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不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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