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互联网存款收归银行体系,中小银行“吸储”或承压

国际金融报 2021-01-15 23:56

互联网存款新规来了!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商业银行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

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互联网平台会失去一部分投资者,对应的营销收入、导流收入就减少。同时,互联网存款一直是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产品下架后,这些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揽储压力。

互联网存款政策落地!

据银保监会1月15日消息,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蚂蚁支付宝、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携程金融、天星金融、京东金融、美团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360你财富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此前已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通知》发布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因此要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互联网存款收归银行体系

《通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亮点:

一是规范业务经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传输信息、签署协议、记录交易等各个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存款人信息安全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监管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说,目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受到相应监管。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通知》还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董希淼指出,总体上看,《通知》较为严格:一是将银行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二是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应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但《通知》在对存量业务整改方面实事求是,允许到期自然结清,这有助于银行稳妥整改、安全过渡,保持流动性平稳有序,也有助于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通知》对互联网银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银行的豁免精神一致,有助于鼓励互联网银行良性创新。

中小银行“吸储”或承压

此前,蚂蚁支付宝、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携程金融、天星金融、京东金融、美团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360你财富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胡小凤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指出,“互联网存款迎来严监管,利率相对较高的存款产品是互联网平台吸引投资者的主力产品,该类产品下架,互联网平台会失去一部分投资者,对应的营销收入、导流收入就减少。同时,互联网存款一直是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产品下架后,这些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揽储压力。”

胡小凤指出,监管的靴子落地,允许到期自然结清。各平台和银行已经开始陆续下架产品,接下来需要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调整。已购买的老客户暂时不受影响,但要密切关注产品公告信息、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及时赎回。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过去两年,互联网银行和部分中小银行为了扩大存款规模,纷纷通过互联网渠道推出分级靠档类的存款产品。一时间,这类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成为揽储利器。不过,此类产品有高息揽储的嫌疑,规模扩散后将可能拉高整个银行负债端的利率成本。

“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银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此外,这也加大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董希淼指出。

2020年以来,监管层对存款业务频出政策,以限制银行为揽储推出违规创新存款产品。3月,央行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同年12月,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董希淼表示,“靠档计息”存款产品以及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

董希淼建议,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还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如一些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此外,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

记者 余继超

编辑 陈偲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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