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科技巨头!欧、美、英、中在行动……
1890年,美国一个名叫约翰•谢尔曼的共和党议员提出了限制和维护公平交易的法案,《谢尔曼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反垄断法案,被称为全球反垄断法之母。
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依据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谢尔曼法》,美国出现了包括美国标准石油、美洲铝业公司、IBM、AT&T、微软公司在内的五个着名反垄断事件。
合众国诉微软被称为是改变互联网发展史的反垄断案。经过美国、欧洲、亚洲跨世纪的反垄断诉讼,微软收到了天价罚单,通过系统的部分开放避免了被拆分的局面,也为后来谷歌等互联网新势力的崛起创造了空间。
如今,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GAFA)等公司成为各国反垄断诉讼中的“座上宾”,《谢尔曼法》依旧在发挥着力量,而欧盟、英国、日本等国也开始挥起自己的监管大棒,平台治理和反垄断正成为全球性的趋势。
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草案,这是两项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监管法案,被认为是欧盟20年来首次在数字领域的重大立法,旨在厘清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欧盟出台最严法案
近年来,美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加深,欧洲监管机构不满美国科技巨头在欧洲赚取巨额利润,却仅缴纳少量税款,所以欧盟针对美国的科技企业展开了大量的反垄断调查。
但是调查时间长,收效甚微,欧盟希望通过立法限制美国科技巨头的市场行为,规范欧盟数字市场秩序。
2018年5月,旨在为整个欧洲创建统一的数据隐私法、保护所有欧盟公民权益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生效,这也被视为隐私保护领域“史上最严”的立法。
今年2月,欧盟启动《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立法工作,并于6月开始向全球公开征询意见。
欧洲价值观是两项法案的核心。新规则有两个目标:一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他们的基本网络权利,为每个人带来更公平、更开放的数字市场;二是支持扩大小型平台、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规模,为它们提供在整个单一市场接触客户的便利,同时降低合规成本。
新法案将矛头对准“看门人”公司。欧委会称,在过去3年间,如果一家企业在欧洲的年收入不低于65亿欧元,或者上一财年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50亿欧元,且核心服务遍布至少三个欧洲国家,将被列入“看门人”之列。
根据彭博社的报道,“看门人”公司由欧盟委员会根据用户数量、总营收以及他们对单一市场的重大影响等标准来界定。如果这些公司不遵守欧盟公布的数据使用新规,那么这些科技巨头或将面临高达年收入10%的罚款,甚至需要剥离业务。如果一家企业在五年内被监管机构开出三张及以上罚单,将被视为系统性违规。
欧盟竞争委员会委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此前曾表示,两项方案传达的信息很明确:不能让几个公司的商业和政治利益决定欧洲的未来,欧洲必须建立起自己的条款和标准。
据悉,草案将由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表决。至于何时生效,目前还没有时间表。新规如果以目前形式获得通过成为法律,将成为世界上针对科技公司最严格的法规之一。
玛格丽特维斯塔格表示,她希望两项法案可以尽快通过,但可能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得到批准。此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便经历了为期四年的讨论才生效。
美科技巨头遭围剿
随着美国科技巨头加速走向国际市场,全球科技行业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他们利用行业优势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引来的反对声音越来越多。今年除了欧盟出台的法案,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也都提出了数字税方案。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也加快了对美科技巨头监管与调查的步伐。
在美国,今年7月,GAFA四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国会举行的反垄断听证会上作证,并接受了监管机构长达五小时的质询,他们都否认公司有垄断行为,并强调当下所处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他们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给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今年10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发布了《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指出,GAFA四大科技巨头存在垄断行为,阻碍了行业市场的创新与发展,损害到了消费者的相关利益。应该对这些企业巨头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建议对这些科技企业实行结构性分离,比如强迫企业拆分或者调整业务结构等。
随后,谷歌成为第一个被起诉的对象。10月21日,美国司法部联合11个州的检察官,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对谷歌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以阻止谷歌利用其在搜索和搜索广告市场上非法获得的垄断优势进行反竞争行为。这是自上世纪90年代微软垄断案以来最大规模的反垄断诉讼。
不到两个月后,脸书成为第二家被诉的科技巨头。当地时间12月9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48个州及地区总检察长对脸书提起反垄断诉讼。
根据FTC的声明,脸书通过长达数年的反竞争行为非法维持其在个人社交网络市场的垄断地位,如2012年收购竞争对手Instagram,2014年收购了移动消息应用程序WhatsApp,并对软件开发人员施加了限制,以消除对其垄断的威胁。FTC认为脸书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了惊人的利润。仅去年一年,脸书的收入就超过700亿美元,利润超过185亿美元。FTA认为这种行为方式损害了竞争,使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个人社交网络的机会,并使广告商失去了竞争的好处。
FTC正在向联邦法院寻求永久性禁令,要求脸书剥离资产,包括Instagram和WhatsApp;禁止脸书向软件开发人员施加反竞争条件;要求脸书寻求事先通知和批准,以进行未来的合并和收购。
在英国,今年7月,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曾在一份报告中建议英国政府采用更严格的监管方法来规范科技巨头从网络广告中盈利的行为,并出台一个可执行的行为准则,禁止“剥削性或排他性行为”。该机构表示,在英国2019年约170亿美元的数字广告市场中,谷歌和脸书占据了近80%的份额。
11月,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表示,计划成立一个数字市场单位(DMU),以执行“一项新的准则,以规范目前主导市场的平台的行为,如谷歌和脸书”。该部门表示,该法规旨在确保消费者、小企业和新闻出版商不会因为科技巨头的行动而处于不利地位。据悉,DMU将成为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的一部分,将于2021年4月开始工作。
12月,CMA提出,如果大型科技公司违反新的竞争规则,将面临相当于其全球收入10%的罚款。
在日本,今年10月,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宣布,将调查GAFA(日本对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的简称)的垄断行为。刚刚于9月份上任的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主席古谷一之表示,像GAFA这样的跨国公司在全球都采取类似的商业做法,这使得全球协调至关重要。“我们将与美国和欧洲同行密切合作,如果有任何妨碍竞争的举动,我们都会作出回应。这是我将积极推进的领域”。
FXTM富拓市场分析师陈忠汉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反垄断案件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将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如何影响这些企业运营还有待观察,科技巨头最终解体的风险也是存在的。不过,我们可能还需要数年才能看到最终结果。脸书、谷歌和亚马逊等公司已经准备好进行漫长的斗争。
反垄断促进科技创新
申万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因为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一些企业发展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先发优势以及规模优势等,在市场当中取得了优势地位,进而便会出现不公正地自我导流、实施二选一、压制中小企业等现象。垄断将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阻碍,科技创新。所以在必要的情况下,反垄断,鼓励更多的企业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这个有竞争活力的生态是非常重要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数字化技术与生俱来就有一定的垄断性,市场份额会向头部靠拢,经过了多年的技术迭代和商业模式的试错成熟,数字经济领域已经出现了多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平台和企业,他们吸纳了更多地数据要素资源,占据了庞大的市场空间,取得了一定的主动权。一些企业通过设置一些不平等条框来实行平台垄断,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系列的垄断行为已经影响了数字经济进一步在竞争中发展。
在中国,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先杀对手再提价、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阿里、阅文、丰巢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顶格处罚,三家企业各被罚款50万元。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
“各国政府进行反垄断监管为了保持经济活力、避免科技巨头之间恶性竞争,提高了企业的遵从成本,即遵守某些法律规章而带来的成本,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盘和林说。
华西证券认为,上世纪80年代针对AT&T和IBM的制裁,规模大、力度重,带来通信和计算机两个领域的20年繁荣;2000后,微软的“IE&Windows绑定”模式受到制裁,同样催生浏览器新业态,谷歌等新巨头应运而生,20年来软件生态逐步开放;2020年针对多家科技巨头的听证会或是新一轮“反垄断”制裁的开始,对产业而言,危与机并存,新的创新20年或同步开启。
记者 李曦子
编辑 程慧
责任编辑 孙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