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不到位!锦程消金领40万罚单,抵押贷资金被用来炒房

柒财经 2020-07-16 19:25
近期,四川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称,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锦程消费金融”)由于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6月28日。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今年来,首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受到监管的行政处罚。

根据锦程消费金融官网信息,2018年10月,锦程消费金融成功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3.2亿元增至4.2亿元,现有股东为成都银行、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丰隆银行及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罚单信息还显示,四川银保监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锦程消费金融实施行政处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柒财经旗下柒闻网通过锦程消费金融官网注意到,锦程消费金融的产品业务除了锦囊贷、收入贷、医美分期、教育分期和福贷分期外,还有抵押贷。

而在今年5月13日法院发布的《冯英、冯宗华等与徐天明等行纪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中,被告徐某等四人于2019年7月3日和8月13日分别在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蒙支行和锦程消费金融将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共计65万元,被告在套取抵押贷款后,分文未付给原告,并合伙从事炒房业务。

由此可见,通过上述方式,锦程消费金融的抵押贷资金已经被用来从事炒房业务。

而4月22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对于违规将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7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答记者问》也称,严禁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等限制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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