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开16张罚单:建设银行、国华人寿、长城人寿合计被罚210万元

柒财经 2020-07-06 23:26

7月6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青岛银保监局针对建设银行3家分支机构、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青岛分公司及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连发16张罚单,合计罚款210万元。

其中,建设银行3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75万元,另有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分;长城人寿及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9万元;国华人寿及1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6万元。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因存在违规为房地产企业办理融资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李艳琴对此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

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因存在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规定、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00万元。鲁杭艺对此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分。

建设银行青岛黄岛支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25万元,程军对此承担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银保监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依据均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城人寿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青岛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5万元。

其中,孔令亭对长城人寿青岛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而王莉、郑晓东对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2万元。

另外,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被青岛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王磊杰对此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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