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接“定向降准”!证监会大幅下调券商保护基金缴纳比例,2020缴纳金额将降45%,券商股的大礼包
财联社(上海,记者 黄一灵)讯,券商行业利好不断,今日,证监会又有真金白银举措出台。
3月6日,证监会宣布,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6%、0.7%、0.7%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
证监会提到,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较为充裕,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调整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预计行业2019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8%,2020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45%,有利于更好发挥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减少证券公司经营成本,缓解疫情影响,更好支持证券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上一次下调保护基金缴纳比例是2013年。当时,证监会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下调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券商无疑迎来直接利好,经营成本将大幅下降。从比例来看,D类券商缴纳比例下调幅度最高,从3.5%降至0.7%。
根据中证协数据,2019年券商总营收3600亿,按照此前规定,券商要以营收0.5--3.5%缴纳基金,现在按照0.5%、0.6%、0.7%比例收取,接近下限,券商能多出数十亿的营收,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根据投保基金公司数据,2019年1-12月,证券公司按证监会批准的缴纳比例上缴投保基金为22.642亿元,其中,AA类证券公司上缴7.680亿元,A类证券公司上缴6.263亿元,BBB类证券公司上缴5.124亿元,BB类证券公司上缴1.653亿元,B类证券公司上缴0.647亿元,CCC类证券公司上缴0.729亿元,CC类证券公司上缴0.149亿元,C类证券公司上缴0.384亿元,D类证券公司上缴0.012亿元。
保护基金缴纳比例近年来不断下降
投资者保护基金或称投资者赔偿基金或投资者补偿基金,是指一种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200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公司开始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
根据通知,从2007年1月开始,证券公司应当按其营业收入的 0.5%—5%向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
实际上,近年来,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在不断下调。
2012年,证监会实际下调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降幅为50%或30%。
2013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下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
具体来看,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为了体现鼓励优质证券公司的政策导向,《补充规定》特别明确,对于连续三年(含缴纳当年)评级为A类且缴纳当年评定为AA级和A级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和0.7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同时,《补充规定》针对亏损证券公司提出了保护性缴纳政策。根据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且上一年度证券公司亏损面在10%-30%(含)之间时,A、B、C、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2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当亏损面超过30%时,所有证券公司按照0.5%的最低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此外,《补充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各级别证券公司缴费比例之间的差额,将A、B、C、D四大类证券公司之间缴费比例差额设为0.5%,将同类中各级别证券公司之间缴费比例差额设为0.25%,而此前各级别证券公司缴费比例之间保持等差额。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测算数据,采用补充规定缴纳政策,与2011年相比,证券公司缴纳的保护基金总额下降比例将超过40%。
如今,证监会再次下调保护基金比例,券商无疑迎来直接利好,经营成本将大幅下降。
证券行业发展面临难得历史机遇
资本市场持续深化改革,当下,证券行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其实,2019年开始,券商行业就不断迎来政策利好,包括科创板超预期推进、两融细则和风控指标计算标准修订、“深改12条”发布、再融资松绑、新三板改革、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H股“全流通”改革以及打造航母级头部券商等。
进入2020年,政策持续加码,先是再融资新规落地、再是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扩大至券商。此外,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这无疑将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
无一例外,券商是这些政策背后的受益者,众多业务迎来“大红包”。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非银金融组首席分析师赵然指出,资本市场改革的效果已立竿见影。一级市场上,科创板开市带动券商1月份IPO承销金额同比增长228%,再融资新规将直接影响券商4%的营收,券商投行部、私募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作更加紧密。二级市场上,公私募、险资、外资持续流入,为券商的机构经纪、托管及外包业务创造了源头活水。
国信证券认为,改革将推动我国证券公司从“通道类中介”向“专业型投行”转型,证券公司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新机遇。证券公司作为连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桥梁,投行业务、机构业务、资本中介业务、零售经纪业务将进行相应的模式调整和业务优化,从而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转型需求。大型券商凭借规模优势、平台优势、品牌优势,龙头优势将逐渐扩大,特色券商则有望通过特色业务的领先优势脱颖而出。
招商证券建议,政策积极背景下,要重视券商投资机会。首先,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之年,政策持续发力,疫情影响不排除催化政策落地;且本次疫情对于证券公司的经营影响相对间接;基于上面分析,对于证券板块后续行情的演绎,其认为回到行业政策、流动性预期和市场情绪共同推动的情况,标的方面推荐龙头和弹性标的相结合的选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