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多举措保障市场平稳运行,首要提到科创板受理正常进行,呼吁理性看待疫情影响

财联社 2020-02-02 14:23

【财联社】(上海,记者 黄一灵)讯,证监会一发声,交易所纷纷行动。

2月2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从“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股票发行承销和上市服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债券业务服务、优化调整现场业务办理方式、市场参与主体管理与服务”等六大方面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上交所呼吁,广大投资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身健康防护,鼓励通过网络、电话等非现场方式行使股东权利、查阅相关信息、参与证券交易,理性看待本次疫情影响,审慎开展证券投资。

要点一:科创板申请受理工作正常进行

备受关注的科创板申请受理相关工作,依旧照常进行。

上交所指出,疫情防控期间,仍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

不过,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具体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项目审核期间,暂不接待预约现场沟通、现场咨询。保荐机构项目人员可通过审核业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或拨打相关电话联系审核人员,上交所科创板审核机构将及时回复。

要点二: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

为全力支持湖北上市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缓解经营压力,昨日五部委已联合宣布,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此前,深交所已宣布对湖北上市公司免收2020年上市初费、上市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今日,上交所再宣布,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免收2020年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同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通过上市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上交所也暂免收取服务费用。

要点三:鼓励非现场,取消上市仪式

非现场受理业务,已成为证券行业共识,上交所今日在通知中亦强调优化调整现场业务办理方式,鼓励网络、电话、邮递等非现场的工作方式。

具体来看,股票发行承销和上市服务方面,上交所一是鼓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开展非现场路演,确有需要开展现场路演的,应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证券业协会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安排一对多现场路演。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安排现场上市仪式,上交所与发行人的上市协议通过邮寄方式签署;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在上交所补办上市仪式。

三是通过线上咨询、远程视频、在线培训等方式做好市场培育。

在信披方面,上交所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宣传和引导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互联网平台召开线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服务上,支持发行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通过线上办理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审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各项业务。

同时,上交所全面优化调整现场业务办理方式:鼓励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优先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司法、监察等有权机关(以下统称查询机构)依法要求上交所协助查询的,亦优先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纪律处分听证、复核等视情况延期举行或采用视频、电话会议等非现场方式召开;当事人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上市公司业务系统等途径提交纪律处分听证、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

要点四:信息披露一松一紧

目前,受疫情影响,部分主要业务或审计团队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和机构或难以展开工作。对此,上交所宣布,相关信息披露或可适当延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证监会副主席李超透露,“据初步摸排,这类注册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就有60多家”。

上交所表示,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可以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1月底前披露业绩预告或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的,可以申请办理延期;预计难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请向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上交所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抓紧研究确定相关应对安排。

同时,如因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在筹划并购重组过程中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债券方面,如因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无法按既有时效要求提交发行申请等材料的,可按规定向上交所申请采取中止时限计算等措施;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可按规定申请暂缓披露。此外,适当放宽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理时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取得发行办理文件,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发行人可申请延期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特意强调,如因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需按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依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同时,上市公司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将作为年度信息披露考核重要评价指标。

要点五:支持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

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教育也是上交所本次通知中的核心内容。

上交所表示,支持会员、基金管理人、期权经营机构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通过网络视频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交易方式宣传,妥善处理投资者疑议。

同时,还支持会员、期权经营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服务工作,引导投资者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并为非现场交易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和相关服务。确有必要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应当符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上交所呼吁,广大投资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身健康防护,鼓励通过网络、电话等非现场方式行使股东权利、查阅相关信息、参与证券交易,理性看待本次疫情影响,审慎开展证券投资。

此外,在建立绿色通道,专项债券发行提速、部分金融机构申请豁免、对疫情严重地区进行专门政策支持等方面,上交所和深交所保持一致,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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