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科创板准上市公司广大特材重要供应商实控人遭逮捕,还有一家公司被牵涉

财联社 2020-01-17 19:21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 陈默 吴凡)讯,记者独家获悉,科创板准上市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大特材”)正涉及一起重要供应商的诉讼,且后者已 “下落不明”。

这起案件于今日(1月17日)正式庭审。当日9时,案号为(2019)苏0582民初11365号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江苏张家港法院庭审,原告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宁波可伦金属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可伦”)、上海可伦金属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可伦”)。《科创板日报》记者通过现场直播注意到,整个庭审现场只持续了7分54秒,被告亦未出席。

记者了解到,上述两家“被告”系自然人“吴可伦”控制的公司,记者从多个途径了解到,吴可伦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8月15日被执行逮捕。

目前,广大特材对此事未予置评。

重要供应商“下落不明”?

广大特材与宁波可伦、上海可伦的诉讼金额目前未知。不过,据案号(2019)苏0582民初11365号显示:申请人广大特材于2019年8月28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宁波可伦、上海可伦的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但不寻常之处在于,在去年10月15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法院曾发布一则公告中指出,宁波可伦、上海可伦已“下落不明”。

有意思的是,这两家公司不仅是广大特材的重要供应商,并且直到去年上半年,广大特材还向前述公司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进一步来看,广大特材披露的招股书显示,至少在2016年开始,上海可伦就已经成为了广大特材第二大合金材料供应商,当年广大特材的采购金额为924.07万元,占当期同类原材料采购比例的17.64%。

2017年,广大特材加大对上海可伦合金材料的采购,同时上海可伦新增关联方云南可伦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以下可伦系关联公司统称为“可伦金属”),两家公司继续合力稳固广大特材第二大合金供应商的位置。

2018年,可伦金属新增一名成员:宁波可伦,广大特材在这一年合计向可伦金属采购金额2906.28万元,可伦金属也首次“荣登”广大特材第一大合金供应商的宝座。

而在去年上半年,一度向广大特材销售合金1610.56万元的云南可伦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被上海可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伦投资”)代替,但其与上海可伦、宁波可伦组成的可伦金属仍是稳居广大特材第一大合金供应商,当期采购额为1863.74万元,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比例的32.49%。

那么,就这样一个与广大特材合作多年的“上游供应商”,为何突然“玩”消失?

上海可伦停止经营

《科创板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可伦金属均系由“吴可伦”控制,工商资料显示,吴可伦名下关联企业7家,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7家(有3家显示注销或吊销),担任股东5家,担任高管7家。他名下的企业主要为金属制品业、批发业、贸易投资和材料铸造。

其中上海可伦曾使用的网站链接打开后的页面显示为可伦(集团)有限公司,简介显示,该集团注册资金6000万元,固定资产1.7亿元,年销售额已超过30亿,集团下辖上海可伦、宁波可伦等多家公司。

不过,《科创板日报》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询到该集团的工商信息。

天眼查显示,目前,吴可伦控制下的可伦金属诉讼缠身,诉讼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买卖合同纠纷;另一类为:民间借贷纠纷。其中民间借贷金额多则上亿元,而吴可伦多因无力还款被起诉。

从一些法院公布的裁定书中,记者发现了吴可伦的下落。

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去年9月9日审理的案号为(2019)沪0115民初64041号之一中,该《民事裁定书》显示,....本院经审查认为,2019年8月16日,被告吴可伦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立案侦查。

另外,可伦金属的经营情况亦不容乐观,如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去年12月23日审理的案号为(2019)苏0923民初4446号的案件中,《民事裁定书》显示,7月初,(原告)戚宁军去上海可伦考察,发现该公司债务累累,生产经营停止,公司债务严重恶化。

可伦投资曾是飞龙股份的预付对象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不锈钢、特殊合金是特种合金材料的重要类别,也是广大特材近年来逐步拓展的产品领域,其所需的原材料也比较特殊,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公司近年也在不断加大向可伦金属等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量。

而在可伦金属背后的实控人“身陷囹圄”的背景下,也不由的让人担心,少了一个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公司的产品拓展步伐是否也将被放慢?

此外,尽管公司已经注册生效,并即将在下周进行网上路演,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经重新审核后决定是否重新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那么此次事件是否属于重大事项?公司又是否需要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呢?《科创板日报》记者尝试联系广大特材,后者未予置评。有熟悉资本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主要是披露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本身是否涉诉,但对其他人的规定比较宽泛。

另外,《科创板日报》记者还注意到,吴可伦控制下的可伦投资还出现在了飞龙股份2019年的半年报中,可伦投资作为飞龙股份的预付对象,期末预付金额为1162.5万元,不过该预付材料款彼时尚处于未结算状态。

由于吴可伦涉嫌“合同诈骗罪”,针对上述事项,《科创板日报》记者今日联系了飞龙股份,并向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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