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保监局开11张罚单:光大银行、中国人寿等多家机构合计被罚333万元
近日,银监会公布了天津银保监局开出的11张罚单,对包括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人寿、渤海人寿在内的8家银行、保险相关机构以及名9名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合计罚款333万元。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梳理发现,在11张罚单中,其中7张处罚对象为银行及相关负责人,4家银行合计罚款为250万元;2张处罚对象为人寿保险公司,2家保险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罚款为59万元;其余2张罚单分别给了一家保险销售公司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共被罚24万元。此外,共有9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具体来看,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转本行定期存款违法违规事实,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天津银保监局给予其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孙洋对此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分。
同日,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也收到1张罚单。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因存在信贷资金办理定期存单、存单质押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给予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在收到罚单的保险机构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齐宝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刘津、王浩龙负有其它直接责任,3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1万元、1万元的罚款。
此外,另一家收到罚单的保险公司是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天津分公司。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该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以及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两项违法违规事实。
针对其编制虚假资料行为,天津银保监局对渤海人寿天津分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傅宇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解佩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6万元、3万元。针对其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行为,被天津银保分局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3万元。
另外收到罚单的2家机构分别为北京瑞金恒邦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恒邦”)天津分公司和天津安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汽车”)。
其中,瑞金恒邦天津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以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名义为荣沃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天津银保监局处以18万元罚款。负责人郭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以及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安泰汽车拒绝配合天津银保监局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以及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档案、台账、财务会计资料等材料,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天津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