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制度

投资脉搏 2019-12-31 04:57

本次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是继2004 年后我国固废法的又一次重大修订,其中最重要的亮点是拟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其中。

在一审稿中,草案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进行了专章规定,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并要求建立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此次二审稿细化了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二审稿还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细化,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城乡结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农村的生活垃圾,可以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其他农村的生活垃圾,应当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今年6 月,住建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9 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 年,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上海率先于7 月1 日开始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为我国首个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示范城市;11 月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相应出台,并将于2020 年5 月1 日起施行。随着46 个城市相继出台垃圾分类细则和执行规定,我国已经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固废法草案的修订是为地方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立法保障,有利于未来垃圾分类制度的顺利推行,使各地垃圾分类工作更为规范和高效。当前国情下,环保的相关事业推进都将是地方政府投入的重点方向,垃圾分类是要落实的事业,不是昙花一现的主题热情。

(来源:招商证券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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