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50万元 遭“顶格处罚”机构已有4家

柒财经 2019-11-28 19:13

又一家银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罚。日前,央行拉萨中心支行公布的央行那曲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那银罚字[2019]2号)显示,西藏银行那曲分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具体而言,西藏银行那曲分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央行那曲市中心支行对其处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2名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分别处1万元罚款。

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所该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这也意味着,西藏银行受到央行的“顶格处罚”。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此前,因违法《征信业管理条例》而受到50万元顶格处罚的也包括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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