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金融科技安全立法,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数字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正深刻地改变和重塑当下经济活动和发展方式。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通过金融科技立法确保数字经济安全发展,金融机构如何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数字化”手段如何助力普惠小微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来自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的学者、银行和证券行业的高管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经济与金融机构创新”。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周道许建议,加快我国金融科技安全专业立法,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发展变化的需要,更好地保障金融科技行业安全发展。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张健华认为,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趋势就是以数据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建设开放银行、数字银行和智慧银行。
顶层设计:加快金融科技安全立法
当前,金融行业已进入全面科技化阶段。金融科技安全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以《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及4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的《金融稳定法》等多部目的明确、条文细致的上下位法和配套法律、法规、条例、指导意见等,共同组成我国金融科技安全法律体系。
不过,周道许指出,金融科技安全立法还存在一些难题。一是数据所有权、交易权等相关权利迟迟未能立法确切。主要原因是,单一数据难以确认交易价值,数据不是一个普通的排他性的生产要素,它是非排他性的;其次,数据开发使用和保护个人隐私存在矛盾;此外,数据本身是生产要素,围绕数据进行的交易行为会涉及要素分配,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公平。
二是网络数据与司法证据间存难题。一方面网络数据规模呈几何式膨胀,流转路径庞大复杂,产生了溯源取证的客观难题;另一方面,国际间的数据政策壁垒加大了跨境取证难度;另外,由网络数据得出的结论成为司法证据的条件也不易满足。
三是当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作为辅助或自主进行交易决策,并产生歧视、损失或者可能导致进一步损失的风险时,对机构的法律责任认定却可能因“技术中性”或“技术黑箱”而被规避。此外,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现有法律对其缺乏约束能力,是否应当将其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尚不明确,合约执行时如何归责也不明确。
为全面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和管理水平,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3月26日发布《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针对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存在的算法黑箱、算法同质化、模型缺陷等潜在风险问题,建立了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算法评价框架,为金融机构加强智能算法应用风险管理提供指引。
为此,周道许建议,金融科技安全立法活动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思路,走中国特色的金融科技安全立法道路,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科技安全风险。要加快我国金融科技安全专业立法,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发展变化的需要,更好地保障金融科技行业安全发展。要借鉴国际金融科技安全立法的理念和经验,把握世界金融科技安全趋势,共同推进金融科技全球安全。
发展趋势:金融机构数字化升级
加快顶层立法之时,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张健华认为,最关键的要素其实就是数据,数据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趋势就是以大数据为基础、以金融科技为支撑,建设开放银行、数字银行和智慧银行。
海通证券总经理李军从证券行业角度剖析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他认为,证券行业在数字化转型道路上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数字化建设投入偏低。近年来,证券公司数字化建设投入规模保持较快增速,但与国外同行、国内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还有差距。
二是数字化融入深度不够。从广度来看,数字化已经延伸到证券公司的很多业务环节;但从深度来看,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共享水平较低导致的数据治理能力薄弱,数据价值无法得到充分挖掘的现象较为普遍,使得数据能量难以得到充分释放。
三是自主研发与外购衔接不够顺畅,数据生态还不够健全。很多券商的应用系统建设对外部厂商依赖度仍然较高,自主研发系统的平台化、标准化、成熟度不高,缺乏统一的数据分类标准、定义标准、接口标准,数据开放和共享生态还不成熟。需要各主体之间业务高效连接,信息高效互换,减少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才能不断提升资源效率和运行效率。
四是人才建设、人才梯队不够完备。能够在垂直行业内深度应用数字化技术的跨界人才,既熟悉证券行业的客户需求和业务模式,又具备强大的数字化思维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其原因一方面是证券公司对技术人才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也因为复合型人才供应不足。
为此,李军建议,券商要继续加快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打造硬件基础设施;从长远角度看,建立数字化战略思维,塑造拥抱数字化的经营理念,培育对数字化转型友好的企业文化,是证券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法宝。
应用场景:破题普惠小微服务
随着顶层立法的推进和金融机构数字化浪潮的袭来,以“数字化”手段破题普惠小微服务再次受到关注。微众银行企业金融总经理公立以三个“数字化”为核心,具体剖析了以数字化助力普惠小微发展的可行路径。
据其介绍,截至2020年底,中国企业数达到4100万家,其中有贷款企业数不过300万家,占比7%。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小微企业的经济贡献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不相匹配,小微企业贷款市场空间尚未被充分满足。究其根源,风险成本高、获客成本高与服务成本高的“三高”问题,导致小微金融业务的投入产出难以成正比。
对此,公立提到:“这正是时代变革留下的发力方向与空间。依托金融科技‘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降低银行端‘三高’的同时,匹配小微企业客户端‘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以化解供需两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具体来看,发展普惠金融的核心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据了解,当前我国银行业在小微融资领域较多都是从企业主个人的角度来做风险评估。对此,公立提出不同观点与具体实践,“以企业主体信用作为评估依据更为有效,简单来说,就是将企业主个人的信用和企业的经营数据合二为一,在贷前授信评估体系里面,既有基于企业主个人的信用评估,也有银税互动、银商互动、司法等企业信用的数据,可以将其有效整合并建立模型。贷中及贷后环节还有严格的监控模型及行为评分、预警处置模型等。”
公立特别强调,灵敏性是企业数字化风控体系最大的特点。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通过企业的税收、财务数据、社保数据等一系列先行指标,从行业、区域、客群等维度进行资产组合管理,通过风险收益的综合分析,确定信贷管理政策并指导应用于业务。
在具备“数字化”能力基础之上,实际运营过程中,“数字化”逻辑也要贯穿始终。公立进一步补充了数字化在场景方面的实际使用案例,“在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模式上,依靠但不依赖核心企业,针对各行业特性、品牌商政策,以及用户画像,结合客户的实际用款需求,提供差异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并且能够智能触发动态调额、旺季降息,精准地匹配产业客户对额度、利率、用款节点的实际需求”。
记者 余继超
编辑 姚惠
责任编辑 孙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