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保险


现状
  当前日本共有10家保险机构提供宠物保险业务,可以给达到一定年龄的宠物“报销”从一半到90%的医疗费。
  “Anicom”保险公司位于东京,是宠物保险市场中的“龙头老大”。公司为兔子、鸟等多种宠物提供保险。不过,90%的保险对象是宠物狗。
  保险费根据宠物品种和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举例来说,在“Anicom”保险公司,主人如果为一只1岁的小型犬上保险,需要每月支付2370日元(28美元)。宠物生病时,保险公司将会在一定限额内,支付看病花销的一半。
  不同公司保险政策各不相同。宠物保险先前在日本属于非正规产品,直到2006年修改保险相关法规时才有明确规定。 前景
  东京一家私人市场研究公司富士经济公司说,当前只有少数主人给宠物购买保险,但这一比例将会增加。公司负责宠物相关产业员工岩间心平(音译)说:“它(宠物保险)曾经只是一个互助系统,并不受政府监管。如今,它已被写入法律,需要在金融厅监督下进行产品评估和信息披露。这一系统已经变得更为人所熟知,也更加可靠。”
  日本全国消费者事务中心建议,宠物主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主人可能会在宠物商店购买宠物时顺便买保险,最好充分理解条款内容后再签字,就像选择其他种类保险一样。”宠物保险实例条款
  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人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对保险人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保险单中列明的本附加险赔偿限额为限。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人身伤害或其所有、租用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保险人拥有的宠物造成其他动物的伤害;
  (四)保险人拥有的宠物在被他人照管期间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五)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普通市民饲养的宠物;不管有无法律禁止,本公司所述宠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只;
  (六)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