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基建(01038.HK)2021年度股东应占溢利75.15亿港元 末期息1.81港元

财华社 2022-03-17 00:01

【财华社讯】长江基建(01038.HK)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约为407.3亿港元,同比增长6.2%。股东应占溢利约为75.15亿港元,同比增长2.66%。每股溢利2.98港元,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81港元。

电能实业之溢利贡献为22.08亿港元,大致与去年相若。若撇除英国业务在2020年及2021年之非现金递延税项相关支出,以及电能实业于2020年出售Portugal Renewable Energy录得之收益,调整后之溢利贡献应上升10%。港灯在管制计划实施下保持稳定盈利。在营运方面,香港及海外业务均表现理想。

来自英国业务的溢利贡献为23.71亿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9%。有关跌幅主要由于当地企业税率由19%上调至25%,2021年英国业务遂录得高于2020年之非现金递延税项相关支出,以及一笔无形资产递延税项负债之税额抵免亦于年内入账。撇除2020年及2021年之非现金递延税项,来自英国业务的溢利贡献应上升7%。

于2021年,Northumbrian Water、Northern Gas Networks及Wales & West Gas Networks的溢利贡献均受规管重设影响。年内,NorthernGasNetworks及Wales & West Gas Networks就新规管最终定案向竞争及市场管理局(CompetitionandMarketsAuthority)提出上诉,上诉结果裁定规管条文作多方面改善,惠及余下规管期之业务收益及资产基础。

澳洲业务的溢利贡献为19.03亿港元,较去年上升2%。Australian GasInfrastructure Group及EDL表现强劲,惟规管重设令配电网络的溢利贡献有所减少。

回顾年度内,SA Power Networks提供规管重设后首个全年度业绩。虽然准许回报较前低,但确保项目可在2025年现监管期完结前获稳定及可预计之回报。年内,Victoria Power Networks、United Energy及Australian Gas Infrastructure Group之南澳洲省业务接获新规管期最终定案。由于目前正值低息环境,准许回报较过往为低。

欧洲大陆业务的溢利贡献为6.94亿港元,较去年下降55%。撇除2020年出售Portugal Renewable Energy之入账收益,以及项目售出后不再提供溢利贡献的影响,来自欧洲大陆业务的经常性溢利应录得9%增长,ista及Dutch Enviro Energy营运俱佳。

加拿大业务之溢利贡献大幅增加77%至4.75亿港元,增幅主要归因于年内市场电价飙升利好Canadian Power业绩。Reliance Home Comfort及Canadian Midstream亦表现良好。Park’NFly业务则逐步复苏,收窄亏损。

受惠于基建材料制造业务表现理想,香港和中国内地业务组合之溢利贡献增加9%至3.16亿港元。

于2021年12月31日,长江基建持有现金81亿港元,负债净额对总资本净额比率为14.7%。雄厚的财务基础令集团可灵巧应对巿况逆转,同时把握与时涌现的增长及扩展机遇。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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