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量公布12条投行罚单,涉及7家券商19名责任人,投行执业质量再受拷问

财联社 2021-10-17 00:01

财联社(深圳,记者 黄靖斯)讯,10月15日,证监会一口气公布12条投行罚单,其中行政监管类9条,自律监管类3条,涉及7家券商19名保代/财务顾问。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上一次批量公布投行罚单为8月6日,共有7家券商和14名保代遭罚。

从本次处罚情况来看,海通证券5名保代被问责,太平洋证券连收2条保代罚单,其余被点名的还有中信证券国海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处罚原因主要是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处罚结果多为出具警示函,也有予以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

上述12条罚单无疑再向市场释放出严监管信号,随着投行执业质量分类评价落地在即,投行罚单的威慑力或将进一步彰显,尤其在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相关扣分事项方面。

监管连发5份警示函,海通证券多名保代被点名

北特科技关联交易波及,上海证监局连发5份警示函,直指海通证券5名保代履职问题。

上海证监局称,在现场检查中关注到,海通证券王睿洁、陈家伟和李辉作为北特科技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在从事北特科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及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审慎的核查程序,未发现北特科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未发现北特科技向参与认购的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晓堂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述相关行为导致三人签字的系列文件未反映北特科技关联交易等问题,因而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海通证券另外两名保代也一并收到警示函。作为北特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郑瑜、赵春奎因未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审慎的核查程序,未发现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北特科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太平洋3名被罚财务顾问中2人已离职

因在退市富控出售主要经营性资产 Jagex 100%股权交易中,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相关违规情形,太平洋证券保代季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徐存新、陈萧被予以通报批评。协会信息显示,季韡和徐存新分别于2019和2020年从太平洋证券离职,陈萧仍正常履职。

罚单显示,作为退市富控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项目主办人,季韡在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是对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不准确、不完整,二是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支付大额中介费用的重组进展。上交所认为,季韡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重组相关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督促当事人及时披露重组中的重要进展和风险,也未能保证其对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准确、完整,对季韡予以监管警示。

徐存新、陈萧同为退市富控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项目主办人,但在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五大违规行为,包括向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支付大额中介费用的重组进展;财务顾问专项意见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一致;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可能对重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股权变动事项;重组出售标的资产实际交割情况与重组草案披露不一致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交所对于二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严格按照重组相关规定尽职核查并督促公司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等相关责任认定,徐存新、陈萧提出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但上交所认为其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对徐存新、陈萧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国海证券、华泰联合被点名

因在在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中信证券两位保荐代表人周鹏、肖少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证监会披露的处罚决定显示,上述两位保代在保荐纬德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发行人2020年度审阅报告存在未计提2020年度员工年终奖情形,导致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影响发行人科创属性判断。

根据相关规定,7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周鹏、肖少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值得注意的是,8月3日,因研发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发行人纬德信息也被证监会警示。

因未勤勉尽责被警示的还有国海证券及两位保代。证监会指出,因国海证券和郭刚、武剑锐在保荐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核查嘉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天瑶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份额时,对受让方资金来源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和郭刚、武剑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及保代同样因未勤勉尽责遭点名。在保荐孩子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华泰联合证券及鹿美遥、李丹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以致于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上述情形且金额较大。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广发证券3位前保代被追责

因在宜通世纪收购倍泰健康项目财务顾问相关工作中存在六大问题,广发证券前保荐代表人林焕伟、林焕荣、许戈文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值得注意的是,林焕伟、林焕荣、许戈文等3人均已于2020年从广发证券离职。

2019年2月,广东证监局对林焕伟等主办的因在宜通世纪收购倍泰健康项目财务顾问工作进行核查。林焕伟等在执业中存在六大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分别是:对倍泰健康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查不充分;对倍泰健康销售毛利率核查不充分;对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倍泰健康应收账款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倍泰健康印章管理薄弱情况。

长江证券2财务顾问被监管警示,涉及3项违规

*ST德新(603032)收购致宏精密100%股权过程中,长江证券谌龙、刘冠男作为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因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发现并及时报告三项违规,致宏精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治理不规范的情形,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处罚决定显示,三项违规情形包括:一是销售订单确认不准确,谌龙等未能基于职业判断充分评估订单的商业实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二是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致宏精密未成立专门的研发部门,致使研发支出与生产支出存在混同的情形,但谌龙等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未能及时予以核实并督促准确披露。三是职工薪酬支付不规范,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未充分关注职工薪酬体外流转以及代垫代付的完整性,未能报告并充分提示相关财务异常情形。

上交所表示,财务顾问应当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并披 露重组标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谌龙、刘冠男作为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未充分关注标的资产存在的风险,未对上述事项予以充分披露,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针对上述违规情形,上交所对谌龙、刘冠男予以监管警示。

罚单或影响投行执业质量分级评价

证监会一口气披露12条罚单再向市场释放出严监管信号,包括更强调“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带病闯关”,以及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多维度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未来,随着投行执业质量分类评价即将落地,投行罚单的威慑力或将进一步彰显。8月,证券业协会下发《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券商投行业务开展执业质量评价。评价周期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价范围内的证券公司和项目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对于投行而言,公司治理违法违规扣分项尤其值得注意:

(一)行政监管扣分。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谈话以下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30分,被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40分。

(二)自律监管扣分。证券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每项自律管理措施扣20分;被采取纪律处分的,每项纪律处分扣30分。

值得一提的是,协会在《评价办法》中引入了“一票否决机制”,涉及三大情形:

一是因投行内部控制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相关主体被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处罚、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情形,证券公司被暂停或撤销保荐业务资格的,机构评价和项目评价分类直接确定为C类;

二是因项目相关主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机构评价和项目评价分类均不得确定为A类。

三是项目未通过率排名前10%且大于15%的证券公司,评价结果较第十七条确定结果降低一级,直至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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