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企业将进入另一轮价格比拼

财联社 2019-09-01 19:19

财联社(上海,记者 徐红)讯,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布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宣告国家带量采购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去年12月,国家带量采购已经在“4+7”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进行试点(第一轮集采),当时共有25个品种中标,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96%。而这一次,带量采购将从试点城市推向全国,因此也被称为“集采扩面”。

根据《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下称“《文件》),本轮集采将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 安徽等25个地区展开(4+7城市除外)。和第一轮一样,本轮集采还是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从集采品种来看,这一轮集采的采购品种仍旧为上一轮的25个中标品种,包括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氯吡格雷等。不过除此以外,本轮集采较之上一轮还是有不少改进和优化的地方。

首先,上一轮试点的“唯一中标”规则一直为市场所质疑,而在这一轮全国范围内的带量采购中,将抛弃此规则并采用“多家中标”新规。据《文件》,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联盟地区确定后汇总产生。

同时,根据中标企业数量的差异,采购周期也有区别。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但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另外,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则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次年的采购量,《文件》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表示次年约定采购量按该采购品种(指定规格)首年实际采购量一定比例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的70%。 次年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

“这一条规定对企业来说应该比较重要。可以看出,其实带量采购的实际采购量往往都是远远高于约定采购量的。”一位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事实上,这早有迹象。在8月6日的时候,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便发布通知称,西安地区“4+7”试点工作自3月25日启动以来,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完成情况超过预期。经研究,决定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

不过,从近期企业公开的数据来看,虽然带量采购让中标企业的相关品种销售得到提升,但由于降价的原因,企业实际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有限。如在第一轮试点中有六个品种中标的华海药业(600521.SH),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53亿元,同比增长4.50%。公司表示,虽然“4+7”带量采购中标产品销售数量大幅增长,但价格相对较低,因此收入增幅较小。而中国生物制药(01177.HK)披露的半年报则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旗下正大天晴集采中标产品—恩替卡韦(“润众”分散片)的销售额约为1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额减少了约1.74亿元。

此外,随着更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将参与竞标,业内人士也预测参与本轮集采扩面的25个品种中,势必会有很多品种要在此前的价格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如吉非替尼、瑞舒伐他汀钙片、利培酮等,都在第一轮集采后新增了其他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所以届时势必会有另一轮价格比拼,价格创新低在所难免。”此前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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