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交易所跟进,四个方面修改!“报团出价”真要熄火……

国际金融报 2021-09-20 00:01

9月18日晚间,证监会公告显示,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

第八条进行修改!

证监会于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

从内容方面,证监会主要是对《特别规定》的第八条进行修改,《特别规定》第八条修改为:“采用询价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二)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三)发行价格超过境外市场价格的;(四)发行人尚未盈利的。”

修改情况 数据来源:证监会

IPO日报初步对比发现,此前2020年6月公布的特别规定中的“(一)超出比例不高于百分之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二)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且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发布二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三)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发布三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百分之一百二十。”等内容已被删去。

2020年6月公布的特别规定 来源:证监会

交易所跟进

证监会公告显示,本次修改《特别规定》,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

同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促进买卖双方有序博弈,9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下称《首发实施细则》)。

《首发实施细则》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修订相衔接,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

同时,根据多数市场主体对高价剔除具体比例、定价超过“四个值”孰低值幅度要求等执行层面的意见建议,经充分沟通会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提出《关于促进新股博弈均衡、保障发行平稳有序的倡议》:《首发实施细则》调整初期,一是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二是承销商和发行人综合多方因素审慎合理定价,定价超“四个值”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30%;三是网下投资者加大新股投研力度、客观专业独立报价。

对此,深交所在公告中表示,充分尊重和支持上述倡议,将积极落实便利发行人、承销商和网下投资者实务操作相关安排;同时将与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共同关注市场实施情况,持续研究论证并适时调整相关比例要求。

另外,上交所也在9月18日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二是明确初步询价结束后如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平均水平的,仅需在申购前发布1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无需采取延迟申购安排。

三是对于定价不在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内的,取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出具说明的要求。

四是强化报价行为监管,进一步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报价要求,并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纳入自律监管范围。

修改摘要 数据来源:上交所

整顿进行时

值得一提的是,8月6日晚间,证监会便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彼时IPO日报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8月6日,创业板最近18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仅为21.03倍,中位数更低只有15.35倍。而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的18家企业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9.2倍,中位数为37.43倍。

除了中位数和平均数均较低外,创业板最近18家上市公司中,只有迈普医学的发行市盈率高于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另外,中国证券业协会7月17日公告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网下投资者采取自律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公告中表示,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为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市场化发行定价秩序,协会建立并严格落实限制名单制度。注册制改革以来,共将257个发生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对净化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网下询价出现的新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作,加大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力度。

记者 邹煦晨

编辑 王莹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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