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拟修订科创板和创业板发行办法
上海和深圳证交所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分别对科创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其中科创板拟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上交所表示,拟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并强化报价行为监管,定价底稿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深交所称,拟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并明确对网下投资者报价异常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涉嫌违法违规或犯罪的,将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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