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内不得买房!北京已有2套房的家庭注意!

国际金融报 2021-08-06 00:02

想以“假离婚”手段来获取买房资格甚至首套房资格的人请三思!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北京正通过“打补丁”“堵漏洞”的方式,保持调控定力不动摇。

8月5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房。新规自5日起执行。

2017年3月,北京接连颁布多项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即“3.17系列新政”。根据新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买房的,只需符合楼市限购政策即可,只是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然而,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离婚购房的情况呈扩大趋势,仅近一段时间以来,就有约14%的房屋交易属于离婚家庭购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既影响了调控的效果,也容易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为遏制利用“假离婚”手段来购房,公告提出,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记者了解到,本市目前执行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只能拥有两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限购一套住房。换句话说,如果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按照新规,离异后,双方3年内都不能在本市购房。

“这是按照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的日期来判断,在新规发布前已提交离婚申请但仍处于30天冷静期的,不受此项规定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在线审核婚姻、住房等情况,对于外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的,各区交易窗口也将提供人工审核方式。

小贴士:

如何判断离异后双方是否可以买房?

以均为京籍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家庭来举例。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已拥有2套房,则不论办理离异手续时是两人各分割1套房还是将2套房都分割到某一人名下,李先生和张女士自离异后3年内都不得购房。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已拥有1套房,办理离异手续时将该套房屋分割到张女士名下,则离异后李先生可按照京籍单身家的限购政策,购买1套房。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无房,办理离异手续后,两个人可按照京籍单身家庭的限购政策,各自购买1套房。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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