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视的侮辱性字眼,居然上了征信报告!银行回应:“严肃追责”!

国际金融报 2021-05-26 00:04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25日表示,针对这一问题,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于4月8日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公司”),5月25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

房女士征信报告职业信息里赫然写着“专业做鸡十年”字样。

侮辱字眼上了市民个人征信报告

做个体户的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房女士介绍,2018年4月,她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

经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去年2月,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房女士称,按照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的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上述问题后甚为惊愕,随后向该行进行了反映。

这一事件被报道后,迅速引发关注,一度冲上微博热搜。许多网友表示“不可思议”。

对此,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姜文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解释,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

“经向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核实,他们承认不当信息是由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姜文华表示,人民银行实行属地管理,因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撤销南通分支机构,他们遂将房女士反映的情况上报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再协调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处理此事。4月6日当天,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即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

据红星新闻报道,房女士表示已委托了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维权,“我希望他们能够尽快给予一个书面调查结果,登报公开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央行太原中心支行最新通报:

严肃追责

针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于4月8日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公司,5月25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4月6日,客户向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投诉称其个人征信报告“工作单位”里出现侮辱性字眼。

4月8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据南通市中心支行情况通报,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要求其依法核查情况,对错误信息立即予以更正,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随后,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征信业务情况开展了实地核查。

5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大股东,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经过,主动回应客户诉求,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责;三是要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将对本次事件情况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新华网

荒唐!个人征信报告竟现侮辱字眼!

据媒体报道,因客户未能及时还清消费贷款,一家金融公司将该客户职业信息描述为带侮辱性的不法勾当,上传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这则“奇闻”冲上微博热搜引发舆论质疑与担忧。

对个人影响巨大的征信信息岂能由一家企业如此随意填报上传?权威征信机构为何采信通过?修改征信报告上的错误信息需要层层上报、严格审核,不当个人征信信息却能被“权威发布”?这些疑问背后是人们对个人征信报告安全性的忧虑,是对相关机构发布信息的专业性、规范性、权威性的期待。

呼死你、送花圈、放裸照……这是此前一些金融公司催收账款饱受诟病的卑劣手段。这次涉事公司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信手涂鸦”,突破了道德底线,也触及了法律红线。法律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规范。商账催收也要守法,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可以诉诸法律渠道。滥用旁门左道涉嫌违法,如此催款也应该被拉入失信黑名单。

征信报告是公民的“经济身份证”,这份报告包含重要的个人信息。事件中个人征信报告被金融公司任意填写、上报,竟然被监管部门审核通过、权威发布在数据库内,并提供给个人和单位机构查询。其中,是否有些环节存在着责任缺失和管理漏洞,是否有些步骤潜藏不法行为和灰色链条,是否有些机制需要完善?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应尽快查清、及时回应。

人们对征信的担忧有现实原因:越来越多的行为约束与征信捆绑,个人信用留下“污点”,贷款、买房甚至出行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对征信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等各个环节必须足够严格、规范,才能让公众信服、敬畏。

征信体系应该开放,但开放不是放任。新版征信报告内的不良记录会保留五年,对错误信息的更改审核严格、修改难度大,而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当填报却能随意上报、畅通无阻。如此宽严失当,需要相关部门反思。

个人征信准确权威,才能呵护社会诚信、保障社会运行安全。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务求谨慎”。信息提供者作为征信体系中的信息源头,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信用主体的信用权益。信息提供者必须切实承担相关责任。

在反思和整治信息源头恶意填报不实信息的同时,也要警惕征信信息被滥用。征信更需守信,不良、不实、不当的信息数据采用,违背了信用惩戒的初衷,不利于信用中国的建设。

来源:新华网、人民网、澎湃新闻等

责任编辑: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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