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 业内称在持续释放信号 对房地产市场将有何影响?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市场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的热议不止。5月1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当天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是财政部首次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从此次座谈会透露信号来看,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一直在进行,房地产税也已列入议事日程。房地产税立法不一定很快出来,但将一直持续给出信号。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目前不能把房地产税作为房价调控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加快地方税制体系建设。房地产税的推行需要立法先行。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的推进已经具备了几个条件。但最终立法完成,一切要看各方面条件。
持续推进,或在等待最佳时机
实际上,不久前的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发表《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综合来看,这次座谈会透露出来的信息,一是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一直在进行。二是寻找合适的时机来推。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次座谈会表明了将房地产税列入议事日程。这也是一个正常的动作,梳理一些专家和各个城市的试点,试图找出一个合理方案。
“今年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规划只是涉及到印花税法和关税税法等法律,所以有解读说房地产税立法会趋缓。实际上,房地产税技术准备、文本设计,一直在推进。只是在合适的时机,能够让立法的质量更高,综合效果更好。” 王桦宇表示。
王桦宇提醒,两个节点值得关注:一是2020年12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曾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立法工作规划,要在本届任期内审议房地产税法。
“综合分析下来,得出的结论是,房地产税立法还是按照正常的进度往前走。前段时间政治局开会,重点提到房地产市场调控,学区房等问题,可能对房地产税出台有一些促进作用。”王桦宇表示。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是间接影响
多位专家有一致的观点,即目前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调控房价,而是帮助加快地方税制体系建设。
王桦宇表示,业内一般认为,房地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只是间接影响,主要还是按照现代财税体制改革的中心工作要求,一个是直接税比重上升,另一个是地方税制要优化。“房地产税在自主规划中,是和地方税税种、地方税源的拓展联系在一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陈志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中央要求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而房地产税是地方税一个比较适宜的税种。
“从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系建设来讲,地方相对独立的收入来源应该有一定保障,所以地方税建设非常重要。营改增以后营业税成为共享税,而地方靠土地出让收入也越来越有限。从增加地方税来源的角度来看,一是考虑房地产税,二是考虑消费税的一些税目(如果能够移到终端消费来征的话),加上一些其他的税交给地方,地方会相应有一些地方税收入来源。”陈志勇表示。
此外,谈及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赵秀池表示,不能把房地产税作为房价调控的工具。如果供不应求的城市增加税收,房价是会上涨的,因为税收是可以转移转嫁的。
陈志勇也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确实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在国际上也有一些经验。但房地产市场调控不能够光依赖房地产税,还有一些其他的政策,比如土地政策,和相关的行政方式在起作用。“现在房地产税的税收杠杆还没用起来,在工具箱里没有拿出来。”
房地产税将如何落地?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出台首先要立法先行。房地产税立法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房地产税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财政部此前公布了房地产税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和分步推进。
陈志勇表示,房地产税要先立法,后征税,但是一直没有走立法程序。现在已经到了要出台税种的时候,至少要准备一些方案。
王桦宇表示,关于房地产税的推进已经具备了几个条件。第一从法律推进的技术性条例来看,房产信息已经做到了全国联网,技术上已经满足。第二从征管上来讲,把房产税和城土税,以及一些其他小税制都合在一起,也就是综合申报或者一体申报的技术已经推行。从征管的技术上看也满足了。第三文本准备方面,房地产税立法文本经过多轮讨论,内部征求基本得到多数人同意,文本上已经比较成熟。
王桦宇最后还表示,国家对房地产税处于正常推进之中,立法不一定很快出来,但一直在持续给社会上透露一些信息。“大多数专家认为,本届人大可能会房地产税会审一致,也可能放在下一届人大立法规划做。但最终立法完成,一切要看各方面的条件。”
据陈志勇预计,房地产税出来之初征收面不会很大,税率标准也不会很高,因为还是有一定的阻力,出来的初期主要是起调节作用,包括对收入和财富分配的调节作用,配合房住不炒的政策推行,收入功能一开始可能不是主要的。
“大家习惯税种后,可以逐步适当地扩围,适当地调整标准。还有一个要加强相关预算制度建设,要有一定的监管。税上来以后,要公开透明,让大家知道税有其必要性,用途也是用在老百姓身上,相关的制度建设一定要跟上,我们才能够逐步接受这样的税。”陈志勇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