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亿存款事件再起波澜 *ST康得起诉北京银行获受理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7月24日晚间,*ST康得(00245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601169.SH)、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院立案受理。
7月25日早间,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院就*ST康得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
业内人士表示,北京银行尚未收到应诉文件应该是由于时间差,根据规定其将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收到。
*ST康得和北京银行各执一词
根据公告,*ST康得及其3家全资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它们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统称“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院立案受理。
该诉讼缘起于*ST康得122亿元存款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下称《现金管理协议》)。
今年初,*ST康得发生了一起“手握150亿元却还不起15亿元债券”的事件,业界开始对其账面高额货币资金产生质疑。截至2018年末,*ST康得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 122.1亿元,但会计师事务所和*ST康得三位独董均表示无法判断该银行存款的真实性。
三位独董发布异议声明称:“康得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一石激起千层浪,《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成为焦点。
*ST康得认为,《现金管理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上述协议和申请书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律师及相关专业团队讨论后续诉讼推进事宜。
然而今日早间,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应诉文件。
7月25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受理时间上来看,诉讼材料大部分都是现场审核,没什么问题都会当场受理,比较复杂的,法院会在收到材料7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有的需要补充诉讼材料的,受理时间也会适当延后。从受理依据上来说,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都会立案受理,受理本身是不复杂的。”
许峰表示,应诉文件送达被告是需要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122亿是否真实存在?
截至目前,不管是对媒体,还是对中小投资者,北京银行的回复均为《现金管理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协议合法有效。”
7月25日的公告中,北京银行表示:“本行西单支行与*ST康得及其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本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本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一位资深会计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分析称,由于康得新账户加入《现金管理协议》,该协议约定呈现余额可以选择实际余额或应计余额,可能当审计来查时,康得新账户会选择应计余额显示,存款余额为122.1亿元,而当司法要来冻结时,呈现的是实际余额,为0。这种应计余额的呈现方式掩盖了康得新与关联账户的上存下拨,审计会据此以为是一个正常的账户,但实际上钱已经不在康得新账户。
监管层也对《现金管理协议》表示高度关注。
7月6日,*ST康得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证监会查明,2014年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协议》,*ST康得合并范围内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实质上是*ST康得向关联方康得集团提供资金、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的行为,而*ST康得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月19日,证监会发出再融资反馈意见,要求北京银行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并说明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
事实上,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存款是否真实存在?这一直是康得投资者心中“过不去的坎”,中小股东也在*ST康得今年召开的两次股东会上反复追问。
7月19日的股东会上,*ST康得副总裁邵振江向投资者表示:“听说前任管理层到北京银行调取流水,但是被拒绝了,具体原因不明。”
而对于122亿存款目前的真实情况,北京银行尚未作出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