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网贷机构实控人等应立即返岗主持清退
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要求朝阳区内各网贷机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返岗主持网贷业务清退工作,以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有权决策公司运营战略、负责公司关键业务或公司章程规定其职责内容足以影响公司运作及兑付方案落实的人员。
公告强调,上述人员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故意逃避责任、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1月末,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还曾发布公告,要求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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