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被投资者起诉,ST康美又被曝股权遭冻结
距离ST康美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已经过去了7个多月,公司实控人马兴田也已身陷囹圄。入狱前,马兴田曾承诺将于3年内还清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然而现在,这笔钱可能“悬”了。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康美”)公布了马兴田的还款进度。公司称,“其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现阶段无能力按原计划偿还资金占用款。”随后,该公司表示计划“以股抵债”。
不过,新还款计划遭到了上交所的质疑,询问其拟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质押等障碍,并要求其于两个交易日内回复。然而,截至1月5日收盘,该公司仍未对问询函做出任何回复。
转让股权被曝遭冻结
按照ST康美披露的新还款方式来看,其第一大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康美实业”)拟将其所持有的粤民投20亿股股份,分别以债务抵偿的方式出让给赛米商务和粤民投金融投资。
1月5日下午,第一财经爆料称,2020年9月29日上述股权就已被冻结。报道中提及,该股权冻结是由ST康美总部所在地揭阳市公安局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
也就是说,若这部分股份不解冻,则ST康美上述的债权债务冲抵交易将落空。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第一时间致函ST康美董秘办求证。截至发稿前,未能收到回复。
更多诉讼在路上
当前,ST康美可谓是“腹背受敌”。除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被曝遭监管冻结外,其还面临着大量的诉讼案件。
1月1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顾某某、刘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向马兴田、许冬瑾索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41.05万元,差额损失的佣金123.17元、印花税410.52元以及利息损失1172.51元。
不过,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薛天鸿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广州中院此次立案的11名投资者仅是康美药业众多索赔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仅他们律师团队就已收到大批投资者的索赔资料,预计ST康美全国范围内的索赔投资者人数比普通证券诉讼案件更多。
记者注意到,在新浪维权平台、同花顺维权平台、律师个人征集等平台,ST康美维权登记的数量都排在前列。仅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的投资者近7000名。
国内首例集体诉讼?
在前述诉讼案的公告中,ST康美提及,“原告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再结合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发言人在退市新规问答环节中提到的“首单集体诉讼案件已正式启动”,市场上便传出了国内首例集体诉讼即是ST康美的消息。
对此,多位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还没官宣,单就一个公告内容也看不出来是集体诉讼,而且涉嫌虚假陈述的公司并不只有ST康美一家。”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市场上对集体诉讼一词有误读。首先,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集体诉讼’的相关定义,只有共同诉讼或诉讼代表人(包括普通的与特殊的)的规定。其次,康美公司收到了广州中院《应诉通知书》,意味着广州中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但迄今为止,没有看到法院启动诉讼代表人的公告,如果启动,广州中院应对该案进行代表性审核,包括原告买卖ST康美股份时点的代表性和11名原告拥有的股权份额是否足以具有代表性。故就当下情况来看,该案件目前仅是一起普通民事诉讼案件,而非代表人诉讼案件。”
若该案件能如原告期望的那般以“普通代表人诉讼”进行审理,投资者是否有希望胜诉获赔?
对此,薛天鸿指出,“由于在普通代表人诉讼中,关于此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索赔区间会由人民法院提前确定。即只要投资者在法院确定的索赔区间内买入股票,并持有至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一般而言都是有较好的诉讼预期的。”
此外,宋一欣提出建议,“当前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大多是购买了ST康美的股票,实际上购买该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损失也不少。因此,建议股票和债券的投资者都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对涉案的券商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也应与公司一起纳入被告范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ST康美的营利能力在地方政府支援下正在恢复中,因此,需要兼顾考虑诉讼和发展之间的平衡。”
记者 金旻
编辑 王丽颖
责任编辑 孙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