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拉动,保代12月单月增近千名,总数超6200名年度增加近1倍,民生成黑马,中信、建投、海通列前三

财联社 2020-12-29 14:27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新规之后的12月份成了保代人数大幅增加的一个月,新增规模逼近千名。

截至12月28日,本月已新增765名,叠加本周增量,12月新增保代约950人。投行业内保代人数已攀升至6216名,今年总计增加2888名,相较去年全年增86.78%。

10家券商保代人数最多,分别是中信证券(364名)、中信建投(360名)、海通证券(276名)、中金公司(275名)、华泰联合(269名)、民生证券(261名)、国信证券(247名)、国泰君安(246名)、国金证券(216名)、招商证券(196名)。

保代违规人数也在逐步增多,最新数据显示,不良诚信信息保代有133人,最近三年遭到处罚的保荐人数有117名,二者分别在两周内增加21名、18名。

刑法修正案于12月26日获得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修正案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修正案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投行人士何南野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刑法修正案的核心内涵是与证券法及注册制改革相一致,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保荐人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严格控制欺诈上市等情形的出现。

保代人数本月增幅将逼近千名

保代人数增速仍在快速提升,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显示,截至12月28日,保代名单高达6216名,与上月相比增加765名,环比增幅为14.03%。

保代今年整体人数增加明显放大,今年新增保代2888名,相较去年全年增幅为86.78%,2019年保代注册人数为3328名。

保代注册人数呈现逐步增快势头,9月底前注册877名,10月份注册524名,11月份注册722名,12月份前四周注册765名。

按照12月份前四周每周增幅166名,12月份总体增加保代人数约950名左右。

哪家券商保代最多?

截至12月28日,19家机构保代人数过百,保代人数最多的前10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364名)、中信建投(360名)、海通证券(276名)、中金公司(275名)、华泰联合(269名)、民生证券(261名)、国信证券(247名)、国泰君安(246名)、国金证券(216名)、招商证券(196名)。

此外,14家券商保代人数为个位数,分别是财达证券(9名)、东亚前海(9名)、国开证券(9名)、摩根士丹利华鑫(9名)、金圆统一(8名)、粤开证券(7名)、东方财富(5名)、中邮证券(5名)、大通证券(4名)、大同证券(4名)、银泰证券(4名)、中信证券华南(4名)、中金财富(2名)、网信证券(1名)。

保代登记主动权交给保荐机构

保代人数之所以大幅增长,与保代新规有直接关系。

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通知,其中重要变化在于,保荐机构认为拟任保荐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协会进行登记。也即保代资格的取得,将由原来的考试定资格到能力定资格。

《保荐业务规则》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特点和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保荐代表人管理模式,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责任,将保荐代表人准入资格考试改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将事前执业资格管理改为事后执业登记管理;加强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建立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持续动态跟踪公示机制。

二是建立保荐执业规范,细化保荐项目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推荐、持续督导等关键流程的工作要求,压实保荐责任。三是健全保荐机构责任体系,强化保荐机构内部问责机制,完善勤勉尽责的示范标准,加强证券中介机构保荐协作,推动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合力。四是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管理、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133名保代近三年遭处罚

保代人数增长的同时,保代违规人数也在逐步增多。

不良诚信信息方面,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显示,不良诚信信息有133人,相较记者12月14日统计时,新增21人。

处罚方面,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显示,截至12月28日,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荐代表人有117名,相较两周前增加18人。

保代处罚人数前10的券商分别是华泰联合(9名)、中信证券(9名)、国泰君安(8名)、海通证券(7名)、广发证券(6名)、招商证券(6名)、中泰证券(6名)、中天国富(6名)、中信建投(6名)、东莞证券(4名)。

刑法修正案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职责

在保代人数大幅增加、遭罚保代增多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完善或加强。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正案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其勤勉尽责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修正案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从资本市场长期发展来讲,提高对保荐人的处罚力度是有必要的,有利于注册制向全市场推广。刑法修正案的更改,对投行从业者也提出了新要求,要更好注重执业质量,严防执业风险。”何南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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