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基金老鼠仓!后台人员“偷看”基金经理下单指令趋同交易,获利33万,结局是开除又市场禁入

财联社 2020-12-25 19:27

财联社(上海,记者 韩理)讯,12月25日,内蒙古证监局对一位操纵他人账户,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趋同交易的基金公司员工下发了市场禁入决定书。

根据该决定书,内蒙古证监会对前南方基金公司员工方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这是怎样一起老鼠仓?大体来看,系南方基金前后台员工查看某基金经理的下单指令,知悉该基金投资股票的种类、数量,并操纵三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利用“王某祥”“姜某波”“胡某正”账户趋同交易总额6097.87万元,合计盈利335,273.36元。

内蒙古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15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没收方华违法所得335,273.36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南方基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事人时任职于公司的后台部门,并非投研人员。我司知悉当事人接受监管调查的第一时间,立刻停止其职务并推动其前往相关部门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我司已于2018年11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开除。”

“老鼠仓”获利33.53万元

根据决定书,方华于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任职。方华作为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职员,根据授权获得南方基金管理的基金下单指令的查询权,能够查看“南方绩优基金”基金经理的下单指令,知悉该基金投资股票的种类、数量。

于是其在任职期间,通过控制使用"王某祥"、"姜某波"、"胡某正"等账户,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据调查,上述三个账户并非方华本人账户,但这些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是方华,去向也是方华的家庭支出。

据悉,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王某祥”证券账户累计交易股票192只,成交金额合计17,667.18万元,同期或略晚于“南方绩优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12只,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为58.33%;趋同成交金额4,738.33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占比26.82%;趋同交易盈利244,783.15元。

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8月18日期间,“姜某波”证券账户累计交易股票42只,成交金额合计1,790.77万元,同期或略晚于“南方绩优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6只,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85.71%;趋同成交金额854.15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占比47.70%;趋同交易盈利103,655.28元。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胡某正”证券账户累计交易股票42只,累计成交金额1,119.07万元,同期或略晚于“南方绩优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3只,趋同股票只数占为78.57%;趋同成交金额505.39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占比45.16%,趋同交易亏损13,165.07元。

综上,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王某祥”“姜某波”“胡某正”账户趋同交易总额6097.87万元,合计盈利335,273.36元。

方华作为基金从业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2015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15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六)项、第五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方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监管趋严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涉及基金公司“老鼠仓”判决书、证监会的处罚不断。

比如昨天就有一则与老鼠仓相关的判决书被公布。上海某公募基金经理蒋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将知悉的所任职基金产品的交易品种等未公开信息告知其丈夫王某某、其父亲蒋某1,由王某某、蒋某1利用该信息并控制使用他人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1.13余亿元。

四个月前蒋某的判决书被公布,而其丈夫也未能幸免,近日其丈夫的判决书也出炉了。

不过,今年被公开的“老鼠仓”相关的处罚决定或判决书中案例发生时间距离现在均有较长时间。一位公募基金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是这些案例很早就被处罚,但至今才公布处罚结果;另一方面是近年来‘老鼠仓’事件确实有所减少。”

上述人士表示,现在证监会对‘老鼠仓’的监控无论是经验还是设备上都有所提升。此外,一旦在基金公司被发现有此类事情发生,基金公司受罚力度也较大。这种处罚力度不仅是从监管角度,从社会舆论角度还是从未来与银行等机构合作方面均会受到较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现在基金公司对于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管理相当严格。有些公司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炒股,如果是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炒股则需要将每一笔交易的明细交于公司审核。有些公司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允许本人炒股,但是也需要向公司报备详细的交易信息。

南方基金也对记者表示:“其公司一贯遵循合法合规经营和‘持有人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建立了全面和完善的内控制度,最大程度保障涉密信息安全和防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值得注意的是,新《证券法》对“老鼠仓”给出了更详细的定义,与《刑法》也有更良好的衔接。未来随着相关法律的逐渐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对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执法力度或将更加严格。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