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金融科技监管既鼓励创新又要守牢底线 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
财联社(上海,记者 孙诗宇)讯,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时指出,面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将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切实解决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在谈及目前面临的新问题时,郭树清特别指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他称,少数科技公司在小额支付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广大公众利益,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郭树清指出,目前,中国银行业务离柜交易率已达到90%以上,金融服务对网络高度依赖。相对传统风险,网络风险扩散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突发性网络安全事件也对金融机构的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重视网络安全问题。
此外,金融科技行业具有“赢者通吃”的特征。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数据垄断优势,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传统反垄断立法聚焦垄断协议、滥用市场、经营者集中等问题,金融科技行业产生了许多新的现象和新的问题。需要更多关注大公司是否妨碍新机构进入,是否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数据,是否拒绝开放应当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误导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
郭树清表示,中国政府已明确将数据列为与劳动、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数据确权是数据市场化配置及报酬定价的基础性问题。但目前各国法律似乎还没有准确界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数据的控制权。为此,他指出,需要尽快明确各方数据权益,推动完善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数据价值,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
在谈及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协调问题时,郭树清指出,中国近期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呼吁各国尊重他国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权。他表示,中方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与各国加强协调合作,构建更加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
郭树清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在全面整治P2P网贷机构、规范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资功能、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及弥补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漏洞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尤其是在弥补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漏洞方面,《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从国家层面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监管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条例,以构建更加有效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