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叶燕斐:金控公共性决定实控权的掌握和运营须符合公共利益

财联社 2020-12-05 23:19

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高萍)讯,12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表示,金融业务本质上是公共性质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金融机构的运营必须接受专门机构的监管,必须接受公众监督,金控公共性决定实控权的掌握和运营须符合公共利益。

在叶燕斐看来,金融本质上是通过金融工具来动员社会资源和配置社会资源的。“金融具有巨大的风险外溢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金融机构因为承担信用中介和流动转换的核心功能,支付结算汇兑等重要功能,对金融安全稳定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金融自身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金融出现重大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必然会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叶燕斐称。

叶燕斐补充道,从上述意义来讲,金融业务必然具有公共性质,金融机构的运营必须接受专门机构的监管,必须接受公众监督。金融机构必须深刻认识金融业务的公共性本质,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叶燕斐表示,金控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司的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必须透明,公司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掌握和运营必须符合公共利益。“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监督,向上穿透必须直到最终的自然控制人和负责国有股权管管理的政府部门,向下穿透必须直到每一个从事金融业务、辅助金融业务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及其所控制的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必须实行托管制度,股权的交易、质押和其他影易必须实行登记制度,没有登记涉及股权的交易无效。”叶燕斐强调。

叶燕斐认为,金融机构从事公共的金融业务的公共性质,决定了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必须由具有公共精神、代表公共利益的董事会来领导,必须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谋取公司利益。因此,在董事会的构成上,股权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占比不宜超过一半,最好不超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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