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金茂01”债券承销尽调不力,中山证券及项目负责人遭罚,债券承销爆发式增长,此前已接数张罚单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距离公司内斗结束不久,因债券承销期间尽职调查不力,中山证券及项目负责人即遭遇监管处罚。
12月2日,山东证监局对中山证券及“16金茂01”项目负责人徐丽君开出警示函处罚。此前,中山证券已因债券业务违规遭遇黑龙江、深圳等地证监局的警示函处罚。风控缺位,是中山证券债券业务频频遭罚的重要原因。
中山证券收债券处罚
山东证监局调查认为,作为山东金茂纺织化工集团的公司债券“16金茂01”的承销机构,中山证券未审慎调查金茂集团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对外担保等事项。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2015年)第五条、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四)项的相关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
山东证监局指出,徐丽君作为公司债券“16金茂01”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徐丽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东地区一位投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债券市场是高度信用的市场,发行人与投资人的信息高度不对称。中介机构的作用就是做好信息披露,准确、完整、真实,只有在各项信息准确的基础上,投资机构才能对发行人做好风险分析和风险定价。信息披露是债券市场投资的基础,中介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机构要承担责任,应履行勤勉尽责的原则。
2019年10月23日,深圳证监局曾对中山证券发出了警示函。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存在监督检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中信证券华南分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等2家券商因债券承销“尽调不充分”遭当地证监局开出警示函。
债券业务曾是中山证券投行业务的亮点。公司官网显示,在券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排行榜中,中山证券2015年承销金额位列全国第6,承销债券只数排名第2;2016年承销金额和承销只数均位列全国第8,独家主承销总数量位列全国第4;2017年与2018年承销金额位列全国第10,为连续四年承销金额排名前十的券商。
一边是债券承销爆发式增长,一边却是风控的短板。债券业务具有周期短,规模效应下盈利增长快的优势。在债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山证券却存在业务流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近期接到的数张罚单正说明了这一点。
金茂集团重组仍在进行
因中山证券尽调不力造成的这起债券违约至今仍未收场。
根据债券公告,2016年11月29日,金茂集团与华融西部公司签署《特定财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融资5亿元,金茂集团以持有的子公司金茂铝业71.54%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对应出资额1.7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2年。
2018年4月,华融西部与金茂集团因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4月11日对该股权资产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
新世纪评级2018年6月发布评级报告称,基于发行人主业经营业绩下滑、资产流动性风险上升、财务弹性不足、存在短期刚性债务集中兑付风险及或有损失风险,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BBB,并继续列入负面观察名单。
16金茂01自2018年6月26日起一路下跌,至7月12日起停止交易,当日收盘价仅为20.7元。
2018 年 11 月 26 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茂集团的破产重组。截至目前,金茂集团的重组尚未完成,剩余5亿元本息尚未兑付。
多家中介因债券违约受罚
近期永煤信用债违约和华晨集团破产引出了多家中介机构遭罚。
11月10日,永城煤电一只10亿元高评级信用债违约后,造成了永城煤电及其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存续期债券的交叉违约,债券市场恐慌情绪快速蔓延,大量二级债券折价抛售、债券基金净值大幅下跌。
受“永煤债券违约事件”影响,从2020年11月12日起,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包括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原因是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
11月20日,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发行的华晨汽车2017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涉及的中介机构即招商证券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招商证券还被上交所警示。
11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对东海基金启动自律调查。根据披露,交易商协会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自律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11月21日,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