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修业绩但遭投资者索赔添变数 *ST辉丰:目前不好预测结果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10月12日晚间,*ST辉丰(002496.SZ)预告上修业绩,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亿元-1.5亿元,这对于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ST辉丰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与此同时,公司公告收到《应诉通知书》,涉诉金额1.27亿元,这为其今年扭亏增添了变数。10月12日,*ST辉丰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业绩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逐步复产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等影响,投资者索赔事项目前不好预测最后结果。”
根据公告,*ST辉丰原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500万元-5000万元,去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9亿元,变动原因为“公司逐步复产”。但根据今日公告,*ST辉丰大幅上调三季度业绩,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亿元-1.5亿元。
对于修正原因,*ST辉丰公告称:“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复产经营性业务减亏,可转公司债券回售增加本期利得,处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收益增加以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
对于公司复产情况,上述内部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公司目前大部分产品已经通过政府同意恢复生产,但尚未全面复产,全面复产并达到预计收益尚需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能否扭亏对*ST辉丰意义重大,若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则*ST辉丰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但*ST辉丰今晚发布的另一则公告则为公司全年业绩增添了变数。
根据公告,*ST辉丰于近日收到的南京中院《应诉通知书》显示,许光挺、陈艳琴、肖明忠、胡军等167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代表人已确定许光挺、陈艳琴、肖明忠、胡军4人,167名原告诉讼请求总额为1.27亿元。
10月12日,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向财联社记者介绍称:“5月8日,南京中院发布四则公告,决定对投资者诉辉丰等四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采用代表人诉讼方式审理,我们在30日内代理部分投资者向南京中院登记起诉索赔,9月南京中院公布诉讼代表人推选结果。”
“在我们代理的辉丰案件中,有一位原告被推选为代表人,目前,我们正在做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们还在继续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厉健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间购买*ST辉丰股票,并于2018年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部分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对于该项投资者索赔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上述内部人士称:“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事项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不好预测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