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交易业务制度实质落地,股转公司最新发布混合做市制度技术操作文档,关注三大看点

财联社 2020-08-12 14:58

财联社(北京,记者 陈靖)讯 精选层正式交易仅仅两周,全国股转公司再次发布做市利好消息。8月11日深夜,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混合交易业务及信息发布优化相关技术文档的通知》。

公告显示,为确保混合交易业务顺利实施,并同步发布差异化表决权信息和下一交易日生效的分层信息,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混合交易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及信息发布需求,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4)》,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混合交易业务及信息发布优化(V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周边技术系统开发者指南(V1.3)》。

精选层的开板对新三板生态起了重要的盘活作用,各种制度安排也在持续推进。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认为,“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精选层的投资大军。新三板精选层的流动性将显著改善,更多的优质企业能获得投资者青睐,同时还能可以实现与自身行业地位和成长性相匹配的估值水平。最终新三板会吸引来更多更优质的企业,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从而充分发挥服务中小企业和联通多层次市场的重要作用。”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本次股转公司修改的混合做市内容主要针对精选层混合做市制定,因此新三板精选层有望再次迎来增量资金。本次修改有如下三大看点:

看点一:做市商可以参与公开发行业务

最新规定显示,做市商可以网下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询价,询价与申购的要求与其他网下投资者要求一致。

同时,做市商可以网上投资者的身份参与申购,申购的要求与其他网上申购投资者的要求一致。而且,做市账户可以不用申报对应的适当性类别。

看点二:做市商可以参与精选层连续竞价股票交易

做市商以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参与精选层连续竞价交易。其可申报的业务类别同样为限价申报、市价申报、大宗转让成交确认申报。此外,还有做市商之间的互报成交确认申报。

做市商参与连续竞价时,其可申报业务类别同样为限价申报、市价申报、大宗转让成交确认申报,此外还可以进行做市商间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各类申报的申报时间和撮合规则保持不变,行情的揭示规则保持不变。做市商使用做市账户只能交易其已经申请加入做市的股票。

此外,按照指南的要求,通过证券信息库的做市商数量字段揭示当前交易日为该只证券做市的做市商数量;证券行情的发布方式和频率不变,做市商的报价及成交与其他投资者的报价及成交统一计算;交易公开信息的发布方式不变,做市商的报价及成交与其他投资者的报价及成交统一计算。

看点三:做市商应自行控制报价价差、时长等

已开展全国股转技术系统做市业务的做市商,应支持公开发行业务和连续竞价交易业务。对于连续竞价股票,行情分析软件也应支持揭示其存在的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应根据业务规则自行控制报价价差、有效报价时长。

做市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应当为X股并为X股整数倍,且单边累计申报最低数量应不低于Y股。不能像投资者一样可以爆出100股上的零头。比如101股。

混合交易制度给精选层带来活水

随着新三板精选层前期基础性制度的落地实施,目前精选层股票的流动性基础得到改善,基本具备了混合交易实施的客观条件。主流的混合交易制度,因为综合了连续竞价与做市交易制度的特点,具有价格发现速度快,价格有效性、成交及时性强的优势,同时兼顾了抗操纵、平抑价格波动和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适用范围较广,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市场认同度较高。

业内人士称,将做市商范围延伸至精选层,同时做市商与投资者同样适用交易规则,确定做市商义务并设置合理指标,保证与现有制度衔接。

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认为,混合做市商能够有效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张可亮解释,“这是精选层制度的完善,按理说这个混合做市与精选层同时推出是最好的,现在是在尽快完善。新三板这个市场,最成熟的主体就是做市商,但是在一开始却因为时间原因准备不足,未被包含在精选层的投资主体当中,这是个遗憾,现在通过打补丁,纳入进来,是件好事。”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精选层的投资大军。那么新三板精选层的流动性将显著改善,更多的优质企业能获得投资者青睐,同时还能可以实现与自身行业地位和成长性相匹配的估值水平。那么最终,新三板会吸引来更多更优质的企业,实现一种形成良性的循环,从而充分发挥服务中小企业和联通多层次市场的重要作用。”他继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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