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又迎第三重打击,董秘遭认定不适当人选,三成高管即将大换血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两个月内,中山证券迎来监管第三次处罚。
在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中,中山证券董秘石文燕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理由是其在中山证券出现印章管理混乱期间担任董秘及董办主任、分管办公室的委员会委员,属于直接负责的高管。
此次处罚落定后,中山证券高管团队面临三成高管失去任职资格的困境。而公司因发展投行债券业务忽视风控带来的恶果,无疑给中山证券的未来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董秘被认定不适当人选
7月20日晚,中山证券再有高管遭监管出具不适当人选认定。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早在6月的监管事先告知书中,深圳证监局就提到中山证券四大违规之处:一是因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四是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在7月17日下达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中,深圳证监局认为,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石文燕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在上一轮处罚中,深圳证监局已拟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决定。公司实控人锦龙股份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上述四位人士的董事职务,同时提名4名具备丰富证券监管或市场经验的人士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提案提请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
如果加上今日被处罚的董秘石文燕,意味着12名高管中将有4名需要更换,人数占高管团队的三成,且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这样的重要岗位。
风控不足,债券业务屡遭罚
根据锦龙股份发布的中山证券未经审计半年报,中山证券今年上半年营收为9.77亿元,同比增加38.65%,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增加55.89%。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9894万元,同比增加16.1%;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43亿元,同比增加38.79%;投资收益1.64亿元,同比下降9.29%。
从中山证券的最新的业绩情况来看,投行业务依旧占到收入的几乎半壁江山,而投行业务中的债券业务更是其倚仗的重心。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2019年券商业务排名,中山证券债券业务收入为4.44亿元,排所有券商中第13位,且市占率由2018年的2.08%提升至2019年的2.2%。
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2017年,中山证券发行承销88只债券产品,承销规模为392.56亿元,其中单独发行51只;2018年,中山证券发行债券92只,发行规模为480.61亿元,其中单独发行42只。到了2019年,中山证券发行承销177只债券,承销规模为771.63亿元,其中单独发行88只,增速高达60.65%。
在大力发展债券业务的同时,中山证券的风控未能跟上。
2019年10月23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一封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中山证券存在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以及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存在监督检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2019年10月底因“讨薪门”而备受关注的三盛宏业,名下6只私募债违约,而这6只私募债的承销商均为中山证券。并且,中山证券还以自有资金2亿元买入了“19三盛02”债券,而此次违约对中山证券有多大冲击,目前尚不能确定。
此外,中山证券还曾卷入到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 “空壳发债”一案中。
同时,2018年4月,因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的4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全面、受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就在今年5月,根据一份监管机构通报文件显示,中山证券原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邢峻因涉利益输送被查。
对于中山证券漏洞频出的债券业务而言,留给公司整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2019年10月18日,中证协发出通知,《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发布。中证协将在每年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通知时,公布公司债券制度清单,作为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的计分依据。首次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将于2020年启动。
中证协指出,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交易所债券市场迅速壮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审核理念和市场规模的实质性变化也要求承销机构必须全面提升执业能力,强化风控合规,切实履行好“看门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