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大股东破产重组新进展,方正集团拟和四家子公司合并,方正证券股权结构或受影响
财联社(深圳,记者 邹晨辉)讯,方正证券大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破产重组迎来新进展,方正集团欲和四家子公司合并重整,受此影响,方正证券股权结构也或出现变动。
17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被申请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方正证券于当天收到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的告知函。
上述告知函称,方正集团管理人以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方正集团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五家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对方正集团单独重整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 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将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方正集团若和四子家公司合并重整,方正证券股权结构或受影响
根据方正证券上述发布的公告,方正集团管理人提出的方正集团与四家子公司合并重整申请是否被北京一中院受理、上述五家公司是否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对媒体表示,实质合并重整是处理关联企业重整的一种特殊方法,是实质合并原则在重整制度中的运用。在集团式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因集中管控、高度一体化经营等原因,使各关联企业在资产、负债、管理、经营、财务、人事等多方面出现严重混同,以至于在发生破产原因后失去独立进行重整的基础,需要通过实质合并的方式以实现破产法的公平清偿等立法目标。
王欣新表示,实质合并重整对于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我国对实质合并重整这一特殊法律问题尚无专门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规制,但随着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越来越多地尝试将该规则运用到关联企业重整案件中,这一路径已经日渐成熟。
目前,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数量为2,284,609,852股,占方正证券股份总数的27.75%,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数量为78,627,162股,占方正证券股份总数的0.96%。
值得注意的是,方正证券上述发布的公告称,如果对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被北京一中院受理,五家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截至7月17日收盘,方正证券股价报收8.5元,当天股价上涨1.67%,总市值699亿元。
北大方正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不影响旗下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财联社记者此前报道,今年2月18日晚,方正集团发布公告称,债权人北京银行以方正集团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申请法院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
前期人民银行已经牵头成立方正集团工作组。一旦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工作组有望成为方正集团管理人,依法合规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
值得指出的是,司法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之于方正集团,此举可以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帮助方正集团甩掉历史遗留问题,达到脱困重生的目的;之于广大的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在较高的清偿比例内,公平维护同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方正集团旗下有6家上市公司,包括北大资源、方正科技、中国高科、方正控股、方正证券、北大医药。此次重整虽然是在集团层面,但是尚不会对旗下上市公司造成影响。
通常情况下,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其下属企业从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角度看,也属于重整主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但是在常规情况下,除非下属企业出现重大风险或资产转移等可能损害重整主体作为股东或债权人的权益,否则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事项不会受到影响。因此,上述6家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并不会受到此次重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