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下滑加两大股东对簿公堂 兰州黄河有内忧还有外患

财联社 2020-07-15 14:54

财联社(成都,记者 熊嘉楠)讯兰州黄河(000929.SZ)昨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股东湖南昱成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新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不能代表兰州新盛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对公司和杨世江先生提起民事诉讼,兰州新盛作为诉讼的第三方。

公告中称,湖南昱成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杨世江代表兰州新盛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无效;请求判令撤销公司于2020年5月8日作出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判令公司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份中扣除兰州新盛的表决股份后重新计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实际表决结果并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

根据兰州黄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表决情况,会议上一共表决了6项议案,各项议案均有反对股12,822,658股,而湖南昱成直接持有兰州黄河的股份正是12,822,658股。

兰州黄河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提到,“股东大会当天,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湖南昱成送达的函件。函件主要内容是要求切实履责认真核查兰州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限。

通过兰州黄河以往的公告记者了解到,双方其实矛盾由来已久。2017年至今,湖南昱成多次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存在异议为由提起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新盛、湖南昱成系兰州黄河前2大股东,其中湖南昱成系兰州新盛股东(持股49.2958%),兰州新盛另一股东则是甘肃新盛(持股50.7042%),其实际控制人是杨世江。

此次诉讼最惹人关注的是历次诉讼表面上是因为二股东对于会议表决存在存在异议,实际上却是公司股东不合所致。

兰州黄河证券部人员告诉记者:“从2017年开始二股东湖南昱成但凡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就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不能代表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发起诉讼。”

证券部人员也向记者说到:“在2017年公司已经发布相关公告,主要是公司重组失败后,湖南昱成将原因归咎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表达出来。同时,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也在积极应对公司各项诉讼。”

在问及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时,证券部人员说:“大的影响是不会,公司是按照法律法规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如果股东对于公司的年报都不批,那么还是会有一定影响的。”

近日,兰州黄河发布了上半年业绩预告,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950万元至-1050万元,同比下降141.84%至146.25%。预告中称,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啤酒主业出现亏损,另外,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公司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形成约400万元至450万元的亏损,二者叠加导致本报告期出现亏损。

对于上半年业绩亏损的问题,兰州黄河证券部人员告诉记者:“主要是今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延续至上半年结束,所以导致上半年会出现亏损。疫情过后公司经营已逐渐恢复,其余事项不方便透露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

兰州黄河2019年全年实现营收4.55亿元,同比下降10.45%。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081万元,同比下降48.64%;亏损近2000万元,同比下降178%。由此看出,第二季度单季预计净利润941.6万元至1041.6万元,同比增长126.20%至140.05%。

兰州黄河系西北地区啤酒知名品牌,今年业绩持续下滑,加上股东间的矛盾,可以说是“内忧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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